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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2025年12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2025-12-01

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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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1日我部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5646132
  传  真:010-6564612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邮  编:100006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中国环流三号实验研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

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建设内容包括关键工艺系统能力提升建设及配套辅助条件的建设。环保投资约3522.5万元,占总投资的1.14%。

本项目放射性废气主要为真空室渗透泄漏、燃料循环与安全包容系统渗透泄漏、尾气排放及中子与主机大厅、包容屏蔽室、循环工艺间等区域空气分子发生核反应产生放射性核素。放射性废气经处理达标后由各场所排风系统从动力厂房屋顶烟囱排放至大气环境。

本项目放射性废液,正常运行期间不涉及放射性废液。

本项目放射性固体废物主要为中子与结构件相互作用产生感生的放射性核素、主机及辅助系统更换部件产生的污染及活化固体废物、工艺系统产生的污染废物以及维护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固体放射性废物装入高密度聚乙烯袋封后放置于不锈钢废物桶中转移至放射性废物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报批前公告等。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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