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港东油田唐东地区开发工程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17日-2019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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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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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港东油田唐东地区开发工程 |
渤海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
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
本工程拟在港东油田唐东地区新钻26口调整井,全部为生产井,其中G4井场4口,G6井场4口,G8井场4口,G9井场6口,G12井场4口,G22井场4口;同时对6座井场已建井中的15口生产井进行重新开井;对依托的2条混输管道和3个储油罐进行复产。 |
(1)环境影响:本工程处于填海形成的陆地上,不涉及新增占用海域,对附近海域的水动力、地形地貌及冲淤环境无影响。各类污染物均不排放入海,基本不会对海水水质、沉积物、海洋生态造成影响。(2)环境风险:井喷或井涌、生产设施火灾爆炸、储油罐泄漏及火灾爆炸、罐车输油泄漏及火灾爆炸、集输管道油气泄漏事故等环境风险将影响周边相关区域。发生溢油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时清理溢油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
010-66103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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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胜利油田山东黄河三角洲飞雁滩油田等六个油田滩海油田开发工程 |
渤海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工程涉及飞雁滩油田、老河口油田、桩西油田、孤东油田、红柳油田、新滩油田6个油田,包括122个井场/井台,共有各类在用生产井460口(其中油井319口、注水井130口、气井11口)、站场75座(计量站/混输泵站43座、配水间22座、注水站3座、集气站2座、注聚站2座、变电所1座、队部/生活点2处)、管线320.112公里(油气集输管线166.078公里、注水/污水管线153.234公里、注汽/清水管线0.8公里)、道路130.572公里、电力线/电缆296.38公里。 |
(1)环境影响:井场/井台、道路等设施永久占地对底栖生物、潮间带生物造成一定影响。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采取妥善的处理和处置措施,不排海。(2) 环境风险:井喷/井涌、管线/高架罐/油罐车泄漏、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地质性溢油风险等环境风险将影响周边相关区域。发生溢油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时清理溢油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
010-66103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