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生态环境法典。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晓军主持学习会,青海省省长罗东川出席。
会议邀请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吕忠梅作专题辅导。吕忠梅全面介绍了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本源、制度设计及实施路径,并结合青海实际对生态环境法典与国家公园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衔接实施作了重点讲解。
吴晓军指出,生态环境法典对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他强调,要深刻把握青海作为三江之源、“中华水塔”,在国家生态安全格局中的特殊地位、重大责任,以生态环境法典为遵循、标尺和指南,高水平统筹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和民生改善,引领全社会尊崇生态法治、参与生态保护、守护高原净土。
吴晓军要求,全省上下要以生态环境法典精神把牢生态政绩坐标、把准绿色发展导向,压实依法保护责任,依靠严密法治链条扛起守护“中华水塔”法定职责。要持续抓好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加快法规清理,强化执法监管,开展分类培训,切实将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履职的能力与水平。
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