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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通报 江苏泰州部分水源保护区道路交通穿越问题整改缓慢

2018-09-19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8-09-19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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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7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第二轮督查工作持续开展。第三批次6个督查组在河南、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等6省,现场检查了90个饮用水水源地的257个环境问题整治情况。从检查情况看,17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销号,完成比例为70%;其他78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

  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3个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滞后。一些水源保护区存在道路交通穿越问题,未依法建设环境应急防护设施,造成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主要涉及江苏省泰州市(2个问题)、河南省三门峡市(1个问题)。

  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责任,切实解决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有效保障水源地环境安全。

  附件

整治进展相对滞后的问题清单

(9月17日)

序号

省市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级别

保护区类别

问题具体情况

督查情况

1

江苏省泰州市

兴化市横泾河开发区水源地

县级

二级

二级保护区内存在公路桥穿越,未落实环境应急防护措施。

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应急池等应急防护设施还在招投标,尚未开始动工建设。

2

江苏省泰州市

兴化市横泾河开发区水源地

县级

一级

一级保护区内存在环城西路公路桥穿越,未落实环境应急防护措施。

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应急池等应急防护设施还在招投标,尚未开始动工建设。

3

河南省三门峡市

黄河三门峡水库

地市级

一级

一级保护区内存在三门峡黄河公路大桥穿越,未落实环境应急防护措施。

方案目前正在评审,尚未开始动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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