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大型河口地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提案,由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河口地区作为淡、咸水的交互地带,是陆海关系最为密切的区域,孕育了独特的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加强河口地区生态环境监测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您提出的建立重要河口地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大力提升河口地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强化监测数据和结果应用等建议,对改善河口地区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一、重要河口地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不断完善
近年来,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重要河口地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形成了较为全面的监测调查网络布局。“十四五”期间,我部构建形成以1359个海水水质点位为基础,点-站-区相结合的总体网络布局,全国共布设230个入海河流监测国控断面,其入海区域向海一侧10公里范围内均有海水水质监测国控点位覆盖,并在鸭绿江口、辽河口、滦河口、黄河口、长江口、闽江口、珠江口等7处河口生态系统开展健康状况监测。2025年,我部组织开展了“十五五”国家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断面和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优化调整工作,更加强化流域海域协同监测。自然资源部组织完成了长江口、黄河口、珠江口、闽江口等生态详查。水利部在重要河口地区建成各类水文测站456处,形成了规范统一、内容完整的水文监测体系。相关部门依据职责所开展的监测工作各有侧重,为保护河口地区生态功能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河口地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持续提升
“十四五”期间,我国已基本具备河口地区生态环境系统化监测调查能力。一是监测调查内容不断拓展。每年定期开展针对河口水环境质量、沉积物质量、生物质量、生物群落、地形地貌、水文特征等监测调查。聚焦沿海城市红树林、海草床、盐沼等生态系统类型,试点开展碳储量和碳通量监测调查与评估。针对河流微塑料向海输入,开展长江口、闽江口、南渡江等河口微塑料监测。二是技术手段不断提升。2025年3月,我部印发《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数智化转型方案》,大力推动建设新一代数智化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数智化转型,应用船舶监测、卫星遥感、无人机遥感、浮标自动站、水文测站等多种技术手段,实现河口地区定点和连续自动监测。通过建设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开展业务科研联合攻关,开展海洋生物自动识别技术、环境DNA监测技术应用,着力提升重要河口地区监测能力。三是开展监测数据公开共享。我部定期公开全国海水水质监测数据信息,每年公开和共享数据可达20余万组,实现海洋生态环境信息的共享共用。
三、监测数据和结果应用不断加强
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监测数据和结果的应用。我部聚焦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开展辽河口、黄河口、长江口和珠江口等重点河口地区的生态系统健康状况评价,纳入《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水利部在长江口开展水生态系统变化趋势和驱动因素研究,在黄河口开展黄河下游生态调度及河口生态补水效果评估。在统一标准规范方面,我部发布实施国家标准《近岸海洋生态健康评价指南》(GB/T 42631—2023),规范河口生态系统健康评价方法;自然资源部重点聚焦河口潮滩生态修复整治,研究编制《海洋生态修复成效评估技术规范 第5部分:河口》等标准规范,为河口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基础支撑。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我国在河口地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仍存在一些短板。各部门对河口地区生态环境的监测数据缺乏统筹规划,存在部分区域、部分指标重复监测的情况。新污染物、环境DNA、海岸带蓝碳等监测内容目前仍处于试点监测阶段,监测范围、监测频率和监测技术手段都有待完善。河口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方法和标准体系仍不成熟,亟待深入开展相关研究。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升河口地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为河口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支撑。一是研究优化河口地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布局和监测指标,推进河口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标准与方法体系的顶层设计,结合实际研究提出河口地区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方法和标准,进一步加强对河口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综合评价和保护管理。二是加强环境DNA、多源遥感、智能感知等新技术新手段的应用,全面提升河口地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和数智化水平,拓展并深化新兴重点领域的监测能力。三是加强监测数据深入挖掘,建立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数智化决策平台,实现生态环境数据集成化、分析关联化、应用智能化、展示场景化,凝练成高质量、高价值的信息专报、研究报告等决策支持信息产品,为河口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精准治理提供科学决策支撑。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