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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4731号(资源环境类284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5-10-10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5-10-10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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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界: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长江流域典型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提案”,由我部与农业农村部分别办理。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我部高度重视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有关工作部署,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持续推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你们提出的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链条、多部门协同推进耕地土壤源头管控及安全利用工作的建议,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和参考意义,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

  一、相关工作进展

  一是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充分利用“十三五”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突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重点区域,以改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出发点,持续实施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分解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任务,对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区域明确任务清单和完成时限。指导长江经济带省份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及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较重的地区,排查整治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废渣,降低废渣随水进入农用地的风险,严格监管降低废水、废气重金属排放等对土壤累积风险。多年来,蓝天、碧水保卫战协同发力,解决了一大批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突出水、大气、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实现了“三个下降”(大气重金属沉降对农用地土壤的累积性风险下降、涉重金属废渣底泥随水污染农用地的风险下降、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土壤重点风险监控点重金属含量整体呈下降趋势),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基本稳定。

  二是优化调整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十四五”时期,我部基于历史监测结果和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完成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优化调整,分级分类设置背景点、基础点和风险监控点三类监测点位,根据三类点位的土壤污染特性和潜在环境风险,组织开展不同频次监测。研究完善区域土壤重金属变化趋势分析方法,指导地方加强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应用。

  三是积极推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我部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充分运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数据,指导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实行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分类管理,推动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步提升,常态化开展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遥感监测。联合农业农村部对遥感查出的问题进行现场核实,结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推动发现问题核实整改。

  四是推动部门工作协同。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强化源头防控、安全利用、粮食收储管理等工作闭环管理,形成监管合力。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开展粮食安全、食品安全考核,压实地方责任。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有关决策部署,联合有关部门,坚持土壤污染源头治理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两手抓,持续加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一是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深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和《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强化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清单式管理,指导长江流域重点地区,分阶段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应查尽查、应治尽治。二是持续推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常态化开展严格管控类耕地遥感监测,推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配合农业农村部推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持续稳步提升。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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