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界: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提案”,由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制度性安排。202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体系的重要时期,提案中提出的加强条块联动协作、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和强化人才与数据支撑等方面建议,对我们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借鉴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着力推动落实。有关工作推进情况如下。
一、关于加强条块联动协作
我部积极落实《意见》提出的强化部门联动相关要求,持续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协作联动。2023年以来,我部联合自然资源部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两者分别在改善环境质量和土地用途管制上各自发力,共同支撑重大规划编制、优化生产力布局及指导招商引资等关键领域,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2025年,我部联合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强化分区管控成果应用以降低重点管控单元污染强度。与此同时,各地在重大战略、政策、规划、方案等编制过程中,相关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协同机制,共享生态环境空间底图、战略性问题研判、管控要求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支撑综合决策的科学性。在流域协调方面,2024年我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试点工作,依据流域区域不同生态特性,推动制定差别化管控措施,全面指导协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在流域、省域及地市的落地实施。
二、关于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我部先后出台了以编制技术指南为基础,近岸海域、清单、制图、数据规范、动态更新等专项领域为支撑的8项技术文件,指导各地在统一的技术框架体系内,因地制宜选择科学可行的技术方法,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管控方案。目前,正在总结评估已有8项试行技术文件实施情况,构建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指南总纲为统领,方案编制、实施管理、信息技术等三大类专项标准为支撑的技术标准体系,支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链条管理。其中,已完成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指南 总纲》,在完善大气、地表水等环境要素管理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将地下水、声等要素和温室气体管控分区划定等方面的技术要求纳入,逐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技术标准体系。
三、关于强化人才与数据支撑
《意见》出台后,我部围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需求,推动在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率先立项实施,为其他区域精准防控提供可借鉴的技术解决方案。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的大力支持下,我部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课程,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专题培训,充分凝聚社会各界共识。推进数字化建设,目前已建成全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同时,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已建成并上线运行,实现了基础数据管理、分区成果展示查询、空间冲突分析等功能,提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效能。
四、下一步工作
我部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明底线、划边框”的重要作用,以“固根基、强功能”为主线,全面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细化制度实施应用的路线图和进度表,强化相关制度协同联动,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强化人才与数据支撑,持续提升制度整体效能。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联合自然资源部继续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推动跨区域、流域分区管控策略和协同管控核心研究。全面推动相关部门出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配套政策,强化部门联动与协作配合,协同提升管控实施效能。指导地方在综合决策中充分应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将管控成果融入重大规划编制、政策制定、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区域生态空间保护中,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支撑优化新质生产力布局。
二是加快形成技术标准体系。围绕新任务新要求,加快对技术要求的系统整合、优化提升和固化落实,近期加快出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指南 总纲》《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建设指南》《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接口规范》等标准,并持续构建技术标准体系。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结合人才引进、人员招聘、宣传培训等工作,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领域专业化队伍建设。加强相关领域科研需求储备,探索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支撑美丽中国建设的具体路径和重点任务。推动清华大学等有关高校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领域相关学科建设。指导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共享共用。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