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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3150号(农业水利类236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5-10-10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5-10-10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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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提案”,由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关于构建科学治理体系、完善长效保障机制等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支持和推进力度。

  一、关于构建科学治理体系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会同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态环境部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3年,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利用、循环利用为导向,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鼓励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治理模式。多地实践表明,资源化利用模式建设成本和周期较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模式均减少50%以上,年度运维费用缩减96%以上,实现“投资省、见效快”。目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中,资源化利用模式占到约5成,反映出这一模式受到当地政府及群众的认可。《指导意见》强调,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提出对距离城镇较近且具备条件的村庄,可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的治理模式;人口集中或相对集中的村庄,因地制宜采取相对集中式或者集中式处理模式。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可操作、好执行的政策指南和标准规范,指导各地筛选建立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及时总结推广应用基层好经验好做法,先后印发2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案例,共筛选21个案例供地方学习借鉴。截至2024年底,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以上。

  二是关于农村厕所革命。农业农村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自下而上确定目标任务,科学合理选择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常态化派出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服务团,赴中西部22个省份开展改厕技术服务,帮助地方科学选择技术模式;开展现场指导和技术培训,提升改厕质量。制定并协调发布《农村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组织科研单位开展改厕节水及粪污处理试点。截至2024年底,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6%左右。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建设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

  二、关于完善长效保障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确认为地方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支持。中央财政专门设立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引导地方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为重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十四五”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96亿元。《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鼓励设立与治理任务相适宜的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鼓励充分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工具,在适宜的地区探索采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法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并专款专用,积极探索“多个一点”做法。目前,全国10余个省份设立省级专项资金。

  《指导意见》提出,强化设施建设和运维质量管理,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评估,以设计日处理能力10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组织季度巡查,每半年开展一次出水水质监测,督促建成设施正常运行。鼓励探索将设计日处理能力10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纳入数字乡村建设,通过电量、流量或视频监控等方式,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平台联网,进行实时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收运处置体系建设,2022年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日常运行监管。截至目前,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行政村稳定保持在90%以上。

  为健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机制,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取得农民群众可感可及的实效,生态环境部建立问题发现机制,会同农业农村部指导省级、市级部门建立常态化摸排机制,以“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开展抽样评估,夯实治理成效。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指导意见》落实,不断巩固和提升治理成效,确保为群众可感可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继续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加强运行管理,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三、关于推进品质全面提升

  近年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加强村庄规划引领,指导发掘村庄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内涵,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坚持共建共享,推动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关于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注入文化生态内涵。自然资源部出台《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和《关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的通知》等文件,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全面支持乡村环境治理。明确要尊重自然地理格局,在落实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基础上,不挖山、不填湖、不毁林,因地制宜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风险控制线等管控边界。以“三调”为基础划好村庄建设边界,明确建筑高度等空间形态管控要求,保护历史文化和乡村风貌。明确要发掘地域资源资产优势,各地要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特点和资产关系,扎实开展田野调查,规划应深入挖掘村庄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内涵,突出地域特色和比较优势,不简单套用城市规划办法,避免造成“千村一面”。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空间设计,塑造美丽乡村特色风貌,统筹乡村经济、生活、生态和安全需要,统筹自然、历史、乡土文化和农耕景观资源。

  二是关于激发全民参与活力。生态环境部联合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推出“环境美不美?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及治理建议这里提”征集活动,回应群众关切,在解决问题中推动整体提升。农业农村部常态长效促进村庄清洁,每年聚焦不同主题,部署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沟渠、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鼓励各地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聚焦农民主体、农民参与、农民满意,遴选推介村庄清洁行动典型案例,为各地提供可学习可借鉴的经验做法。组织清洁村庄健康生活科普宣传,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生活习惯。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指导地方按照要求做好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做好用地服务保障。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农业农村部,不断健全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推动解决机制,倡导社会公众关注农村生态环境,引导农村居民共同创造和呵护身边环境,推动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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