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837号(资源环境类176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素君等16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统一编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十五五’及未来十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作为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谋划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大气污染防治多阶段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采取一系列标本兼治的硬措施,推动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你们的建议内容丰富、见解深刻,对深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连续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有力推动区域空气质量显著改善
2013年1月,我国出现大面积持续严重雾霾天气,多地出现空气质量指数“爆表”。2013年京津冀地区持续7天以上的重度污染出现了5次。重污染天气成为民生之患、民心之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作出坚决向污染宣战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国务院常务会先后审议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开启了我国极不平凡的大气污染治理历程。
2013年,为落实《大气十条》,我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大气十条》确定的各项目标圆满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成效显著,北京超额完成“京60”目标。201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对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进行全面部署。我部会同相关部门连续4年制定年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继续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作为主战场。2022年,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为重点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2023年,国务院印发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城市范围扩大至“2+36”个城市,明确至2025年区域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幅度要高于全国平均10个百分点的目标。
多年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空气质量显著改善。2024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PM2.5平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60.9%;优良天数比例较2013年增加45.6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例较2013年减少14.3个百分点。特别是,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降至30.5微克/立方米,连续4年达标,重污染天数从58天下降至2天,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誉为“北京奇迹”。
二、面向未来科学谋划相关规划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以“远近结合”为原则,启动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或行动计划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我部将认真研究,将你们提出的建议纳入统筹考虑,助力推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面向2030年编制全国“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我部正在谋划“十五五”生态环境规划编制体系。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拟编制《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6—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系统设计“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路径和减排措施。《行动计划》拟继续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前,已成立了《行动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基本完成编制技术大纲,印发编制工作方案。
二是实施京津冀重大科技专项为相关规划计划编制提供有力支撑。在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设立“新形势下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全面持续改善的路径研究”课题,旨在通过研究提出面向美丽中国的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改善路径及配套支撑政策,助力构建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新格局,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我部将做好该课题成果转化工作,为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规划、计划的编制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及地方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