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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390号建议的答复

2025-07-18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5-07-18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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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浙江开展省域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工作的建议”提案,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健全清洁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组织专家座谈会,深入研究生态环境法典中清洁生产相关条款的制定与完善。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出台《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和《“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为各地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提供明确的政策导向。
  二是创新清洁生产审核模式。支持浙江等地区率先开展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通过改革审核流程、优化管理机制,提升审核效能,有效解决传统审核方式存在的流程冗长、成本高昂、效能不足等问题。这一创新探索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传统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实践经验。
  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两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中符合入库条件的清洁生产改造项目,按照程序纳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库予以优先支持。同时,整合各类资金渠道,对浙江等地的清洁生产改造项目给予支持,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近年来,浙江依托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在审核方式、技术规范等方面积极创新探索,率先开展清洁生产数字化审核,制定一系列地方审核评价技术规范,探索多种差异化清洁生产审核模式,为开展省域创新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总结试点经验,并指导浙江在制度规则设计、审核模式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制定、智能审核平台建设等方面探索建立清洁生产审核新模式。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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