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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133号建议的答复

2025-06-27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5-06-27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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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任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湖州市高水平建设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的建议”,由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是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生态环境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作出部署。2023年12月,我部发布包括湖州市在内的第一批64个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名单,鼓励和支持试点单位明确协同目标、探索协同路径、创新协同管理、引领协同技术,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结构优化调整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一是支持引导政策逐步完善。将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要求逐步纳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规划环评体系,火电行业温室气体环评技术指南要求开展协同措施比选。出台推进实施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明确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的任务要求。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推动建设一批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指导湖州市建立“立法保障+专项规划+试点示范”推进范式,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纳入《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
  二是技术支撑体系不断健全。印发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推进《工业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 总则》等50余项减污降碳协同标准制定,推广烟气超低排放与碳减排协同等近百项先进协同治理技术。组织技术帮扶组指导湖州市等试点单位编制试点任务清单和实施方案,推动浙江省聚焦碳污排放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发布水泥、电镀、纺织等8项减污降碳协同技术指南。
  三是资金保障机制加速落地。发布《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将减污降碳协同作为绿色金融重点支持方向。指导浙江省印发金融支持减污降碳协同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减污降碳协同试点财政专项补助机制,对湖州市等协同创新试点单位提供基础补助资金。同时,支持浙江省设立“赛马”激励资金,按照评估成效分级实施差异化激励。通过中央资金引导,支持浙江省加快减污降碳协同工程项目等生态环境治理重大项目实施。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决策部署,推动浙江省建设全国首个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指导湖州市扎实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二是推进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三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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