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自净城市缓解臭氧污染的建议”由我部会同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重点区域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污染均较为突出。您提出的建议对于推动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和借鉴意义,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
一、当前空气质量形势
2024年,全国PM2.5浓度为29.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优良天数比例为87.2%,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9%,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三项约束性指标均优于年度目标。与疫情前的2019年相比,全国PM2.5浓度下降19.4%,臭氧浓度下降2.7%,且连续三年稳定在144微克/立方米—145微克/立方米。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初步成效。
二、主要工作进展
近年来,我部会同相关部委和地方持续开展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围绕共同的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采取一系列减排措施,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2020年以来,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我部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明确了包括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固定源、移动源污染深度治理的各项任务措施,为推动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提供了工作方向和政策支持。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行业治理减排。近年来,全国累计完成散煤治理4100万户;推动完成钢铁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1.3亿吨,实现全国80%以上产能全流程或重点工程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动“公转铁、公转水”,铁路货运量增长3.2%、水路货运量增长6.5%;加快新能源车船推广应用。其中,2024年报废更新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16万辆、老旧营运船舶2400余艘。持续推进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查处3790家,刑事立案155起,有效打击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科技支撑。在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指南中,针对构建自净城市缓解臭氧污染的关键性技术难题,部署“京津冀典型城市生命体代谢过程与自净技术研发及示范”项目,研发大气环境自净材料,探究基于自然过程的提升大气自净能力的人工强化原理与方法,研究人工强化自净技术的适用场景和条件,以期提升城市环境自净能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三、下一步计划
您提出的构建自净城市缓解臭氧污染的技术研发方向具有创新性,环境催化技术(如臭氧分解功能涂料)的应用,为臭氧污染治理提供了新思路,在特定场景下展现出应用潜力。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以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为抓手,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治理减排,持续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报废更新,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车船应用,加大城市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力度,引导城市绿色低碳出行,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同时,加强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过程跟踪管理,及时总结凝练项目研发成果,结合科技创新和实践经验,推进成果落地转化,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