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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527号建议的答复

2025-07-16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5-07-16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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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亚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农业生产领域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类型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国北方农村地区农业生产及冬季取暖等领域散煤使用量大,大气污染物排放对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利于农村地区能源结构优化。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正是我们长期以来开展工作的重点及努力的方向。
  一、持续推动农村能源体系优化
  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农村能源体系优化。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出台《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支持农业农村用能清洁化现代化,提出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积极发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合理布局生物质发电、集中式生物质清洁供暖和生物天然气项目;因地制宜推进乡镇集中供热,优先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等供暖,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等。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印发《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要求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绿色用能模式,增加农村地区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取暖炊事、农业生产加工等用能侧可再生能源替代。
  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多元施策,科学规划技术路线,有序推进取暖及民用、农用散煤治理。充分发挥各地资源禀赋条件,发展天然气、电能、地热能、太阳能、核能、生物质能集中供热等多样化改造方式,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累计完成散煤治理4100万户左右,每年减少煤炭消耗8000多万吨,有效改善了北方地区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农村居民告别“烟熏火燎”的煤炉取暖,显著降低健康风险,受到群众广泛认可与支持。
  二、加强标准体系建设
  国家能源局推动成立能源行业生物液体燃料加工转化、非粮生物质原料、生物质能发电设备等标准委员会,目前正组织筹建全国固体生物质燃料标准委员会,以标委会建设促进标准体系规划布局;推动重点标准制修订,将生物质能、绿色甲醇等纳入2025年能源行业标准立项计划重点支持方向,推动《绿色甲醇》《太阳能和生物质能互补户用供暖系统技术导则》《生物天然气工程设计导则》等标准制修订工作。近年来,农业农村部累计完成户用清洁炉具、秸秆打捆直燃集中供暖、农村太阳能利用等标准制修订70余项,推动了农村可再生能源科学规范开发应用。
  三、开展农村清洁能源示范工作
  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持续对农村散煤治理给予支持。2017年以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积极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累计将88个城市纳入支持范围,下达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共1073.8亿元。其中,新疆乌鲁木齐、昌吉以及兵团第七、八、十三师累计支持39亿元,共完成改造23.3万户。此外,将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散煤治理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范围,目前已支持农业散煤治理项目42个,支持资金4.8亿元,切实推动了农业生产领域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工作。
  2023年以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先后组织开展2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指导试点地区结合自身资源禀赋,探索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新模式,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安全稳定替代散煤,促进农村清洁用能。目前,全国已有23个县纳入试点,将为全国积累可复制经验,以点带面促进农村用能清洁低碳转型。
  四、下一步工作考虑
  我们将坚持多措并举,持续推动农业生产领域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工作。一是发挥政策标准引领作用,持续推动农村能源结构优化,进一步加快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导各地推广农村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技术模式,持续拓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应用场景。二是指导各地结合资源禀赋,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技术路线,发展多样化改造方式,稳妥有序开展替代。三是高质量推进试点示范,指导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保质保量完成各项重点任务;研究开展秸秆等农林生物质超低绿色低碳供热示范试点建设。四是指导各地用足用好各类资金渠道及税收、金融等政策工具,为农业生产领域散煤替代提供支撑;修订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在项目申报时系统谋划农业散煤治理等工作任务。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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