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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069号建议的答复

2025-07-25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5-07-25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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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云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提升行动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是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基础性工程,对于推动实现水陆统筹、以水定岸,保护和建设美丽河湖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您提出的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加大部门协同力度、加强资金支持等建议对巩固提升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成效,更好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支撑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巩固提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的《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于2022年1月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明确2025年底前完成七个流域范围内所有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七个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排污口整治等目标任务。2022年12月,联合水利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出台《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及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设置、规范化建设等13项技术标准,加强对排污口排查整治等工作规范指导。目前,全国31个省份均印发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地级城市全部制定实施排污口排查整治具体方案,确保工作落地落细落实。截至2024年底,全国累计排查56万公里河湖岸线,查出排污口33万余个,近九成完成整治,推动解决一大批污水直排乱排问题,对全国整体水质持续改善发挥了重大支撑保障作用。
  为指导各地巩固提升排查整治成效,生态环境部组织地方以控源截污工程推进、排查整治质量提升、排污口数智化管理等为重点,强化信息公开,推行“一口一码”,持续加强排污口溯源执法,推动实现排污口“可联网、可查询、可追溯”,提升数智化管理水平。组织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采取跨部门联合、相互交叉、双随机等方式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组织各流域海域局开展成效抽查。建立工作调度、问题反馈、督促整改、核实销号的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提升整治质量。黑龙江省采取“专项行动”“检视督察”等方式开展多轮排查整治“回头看”,拍摄暗访专题片,并在全省水污染防治调度会议上播放,有效传导工作压力。重庆市按照“污染源消除+水环境修复+智能化管控”技术路线,实施“排口整治+环境修复”系统工程,推进“点面河岸”一体化治理。山东省青岛市在重点排污口加装200余处视频监控设施、100余处自动留样监测点,实现了排污口环境问题“线上+线下”“室内+户外”多维度、多方位实时监管。
  二、关于加大部门协同力度
  国务院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工作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合力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污染源头治理相关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积极推进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组织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2019-2021年),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快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强化污水处理厂和管网运维,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控制雨季溢流污染。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沿岸排污口排查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等文件,规范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方式和行为。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累计安排中央资金376亿元,重点支持粪污处理设施和还田利用设施建设。推动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等绩效评估范围。成立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科技创新联盟和技术指导委员会,开展液体粪污还田等关键技术研究,总结推广成熟适用技术模式。
  三、关于加强资金支持
  为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促进解决水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中央财政专门设立水污染防治资金。生态环境部会同财政部将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纳入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范围,已累计安排资金19.1亿元,支持5000余个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基本建成全国入河排污口信息化平台,满足排污口“查、测、溯、治、管”等数据信息化、可视化管理需求。2025年5月,生态环境部与财政部联合修订发布《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5年)》,在支持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截污管线等排污通道整治、排污口取缔及清理合并、必要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及提标改造、农田退水及水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纳入支持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以控源截污为核心,聚焦重点区域、重要水体开展排污口整治提升,倒逼岸上各类污染源治理。深入实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排污口设置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加大排污口监督监测力度,加快建立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积极做好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谋划,提高项目质量,加快项目实施,支撑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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