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大湾区绿色环保循环再造生态圈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央港澳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建立健全粤港澳生态环保合作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对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模式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我部高度重视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交流机制。2023年,粤港澳三地在香港第十八届国际环保博览会上举办了“无废湾区”建设启动仪式,正式启动“无废湾区”建设。2024年,我部将“积极推进‘无废湾区’建设,探索建立‘无废湾区’建设协调沟通机制,推动湾区固体废物区域一体化协同处置示范”纳入2024年度“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计划。组织召开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深化广东、香港、澳门在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碳标签、近零碳排放区示范、“无废湾区”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广东省积极贯彻落实有关部署,2024年9月,粤澳两地签署《粤澳环保合作协议》,探索推动粤澳“无废城市”区域共建模式。2025年1月,成立粤港“无废湾区”建设专题小组,共同推进“无废湾区”建设。2025年2月,粤澳召开工作座谈会,双方同意在粤澳环保合作专责小组机制下成立粤澳“无废城市”建设专项小组。依托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香港国际环保博览会等平台,粤港澳三地多次成功举办“无废湾区”建设交流合作活动,开展固体废物技术装备展示和固体废物管理高峰论坛,推动三地固废领域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转化,加强绿色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广应用,推动产业项目对接。合力推进“绿色全运”“无废全运”,共同开展“无废有约”研学等宣传活动,推动“无废”理念在全社会范围内广泛传播。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广东省对代表所提建议予以统筹研究,深入推进“无废湾区”建设,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强化粤港澳三地固体废物管理和技术交流合作,支持粤港澳共同发展绿色产业,鼓励粤港澳大湾区探索构建绿色、循环、低碳生态圈,助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