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连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乡村振兴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关于完善乡村生态保护机制、加强农村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乡村振兴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支持和推进力度。
一、关于完善乡村生态保护机制,激发生态保护积极性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生态保护补偿工作,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深入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指导地方实践取得积极进展。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推动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制定部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年度重点任务。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支持推进试点项目。联合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印发《生态保护补偿统计指标体系》。总结一批生态保护补偿典型案例,为各地推动生态保护补偿提供借鉴,截至目前,已在生态环境部“双微”和中国环境报累计发布15个典型案例。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全面落实《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生态保护补偿条例》,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制定《推进生态综合补偿的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地方加快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任务实施。
二、关于加强农村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环境治理能力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会同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推动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关于生活污水治理。生态环境部指导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3年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因地制宜实施治理管控,鼓励建立县(市、区)政府主导、法人主体建设运维、部门监管、村民参与的污水治理机制。截至2024年底,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以上。
二是关于农村厕所革命。农业农村部重点指导中西部条件适宜、技术成熟地区稳步推进农村户厕改造,东部地区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常态化派出专家服务团赴22个中西部省份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推广适用技术模式和标准。截至2024年底,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6%左右。
三是关于生活垃圾治理。2022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日常运行监管。截至目前,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行政村稳定保持在90%以上。
四是关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投入。中央财政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专门设立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引导地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重点工作。“十四五”以来,累计安排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96亿元。
关于您提出设立专项资金的建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要求,为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避免重复投入,新设专项资金(基金)和政府投资基金,应在深入评估论证基础上按程序报批。当前,已有资金渠道对地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相关工作予以支持,在中央财政层面不宜再新设立专项资金。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持续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国各地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推动建设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推动农村环境持续改善。
三、关于提升生态保护意识,强化政策执行力度
生态环境部在农村环境整治中,始终坚持问需于农、问计于农、问效于农,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确保治理成效群众可感可及。《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愿和需求,积极引导村民以适当方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项目方案设计、过程建设、运行维护和成效监督。联合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推出“环境美不美?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及治理建议这里提”征集活动,回应群众关切,在解决问题中推动整体提升。建立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会同农业农村部共同指导省级、市级部门建立常态化摸排机制,以“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开展抽样评估,夯实治理成效。
生态环境部持续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执法,依据《“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工作任务,强化执法力度,指导地方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农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通过“四不两直”开展抽样评估,指导督促地方夯实农村环境治理成效。同时,推进卫星遥感、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融合应用,提升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识别效能,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四、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助力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部门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持续加大对生态环保与乡村振兴相关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推动相关领域技术攻关与成果应用。
一是强化科技创新支持力度。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2025—2035)》,布局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管技术、城乡水环境治理与管控等重点方向。发布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设置“区域生态安全与农业农村系统提质增效”板块,部署“冀中南农业农村系统废弃物循环利用与协同减排技术研发与应用”“农业源碳氮磷多介质迁移转化与协同管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等任务,支持生态农业、生态修复等领域科技创新。农业农村部成立部重点实验室绿色低碳学科群,围绕生态保护、智能装备、绿色生产等方向,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等重点专项,支持绿色高效投入品创制、肥药高效安全施用、秸秆与畜禽粪污循环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耕地保护修复等关键技术装备研发。
二是推动绿色技术研发应用。2025年,生态环境部修订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5年版)》,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技术示范工程纳入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范围。支持先进性强、减污降碳效益突出的农村环境整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示范工程和应用推广,并优先支持生态环境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成果和《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鼓励的技术应用示范等。
三是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力度。财政部大力支持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相关科技创新。通过安排国家科技计划经费,支持开展相关领域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通过基本科研业务费等,稳定支持相关领域中央级科研院所,围绕生态农业、生态修复等相关领域开展自主选题研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持续推动绿色技术研发应用,为乡村振兴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