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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015号建议的答复

2025-10-10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5-10-10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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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力度加快实施长江流域‘两污’治理项目的建议”,由我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对于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关于加大政策扶持与资金投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长江流域“两污”治理工作支持力度。
  一、关于加大政策扶持与资金投入
  财政部高度重视长江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并通过相关资金政策渠道给予大力支持。通过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长江上游地区(包括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重庆市等,下同)开展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监管能力建设等工作。资金主要通过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到省级,由省级财政统筹用于已纳入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的项目。通过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长江上游地区开展农村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工作。会同相关省份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以长江经济带为重点,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长江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等绿色发展的融资问题,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政策落实工作,推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二、关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生态环境部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3年,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建立县(市、区)政府主导、法人主体建设运维、部门监管、村民参与的污水治理机制,充分听取农民群众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愿和需求,积极引导村民以适当方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项目方案设计、过程建设、运行维护和成效监督。生态环境部建立问题发现机制,会同农业农村部指导省级、市级部门建立农村环境整治常态化摸排机制,以“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开展抽样评估,夯实治理成效。加强社会监督,联合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推出“环境美不美?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及治理建议这里提”征集活动,回应群众关切,在解决问题中推动整体提升。拓宽涉水环境执法监管思路,积极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在远程非现场监管中的作用,有效推动解决一批涉水环境问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2022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日常运行监管。截至目前,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行政村稳定保持在90%以上。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根据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合理选择技术工艺。并通过“四不两直”开展抽样评估,指导督促地方夯实治理成效,确保为群众可感可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继续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加强设施运行管理,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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