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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993号建议的答复

2025-07-25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5-07-25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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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
  一、扎实推进试点帮扶指导。2023年12月,我部发布第一批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名单,推动保定等21个城市与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等43个产业园区,结合本地产业布局和主导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开展协同创新试点工作。同时,统筹组建7支技术帮扶组,建立定期会商、任务交办、跟踪评估、技术帮扶、总结推广等试点保障机制,高质量推进协同创新试点工作。2024年以来,技术帮扶组赴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开展现场调研与会商对接,立足园区“循环经济、生态低碳”发展定位,围绕新能源材料及应用、不锈钢精深加工、铜基材精深加工的产业布局,指导园区明确试点工作目标和预期产出,制定印发试点任务清单和实施方案,推动建立协同创新试点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打造减污降碳协同标杆项目,提升园区减污降碳协同管理水平。
  二、完善支持引导政策。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将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要求逐步纳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规划环评体系。我部印发《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规范建设项目减污降碳协同措施比选要求。在石化、有色等产业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发展方案中,对减污降碳协同作出具体安排。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引导建设一批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推动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开发与应用要求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研究编制《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指引》,围绕园区绿色转型作出具体部署;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支持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创建省级绿色工业园区。
  三、健全协同支撑体系。修订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5年)》,支持减污降碳效益突出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工艺、产品、材料的示范工程和应用推广。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等4部门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将减污降碳协同作为绿色金融重点支持方向。推动国家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快减污降碳相关科技成果转化,为减污降碳决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指导制定《工业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 总则》等减污降碳协同标准50余项,发布《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五批)》,推广退役锂电池全过程清洁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等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技术。印发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组织重点区域88个城市开展碳污融合清单业务化编制。指导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等试点单位谋划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产业绿色升级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减污降碳协同工程共计500余项。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相关任务落地落实,积极指导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等试点单位减污降碳协同创新。一是健全政策统筹协调。二是强化协同创新技术应用。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建设。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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