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供热碳核算体系建设 助力我国清洁供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国家能源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供热是支撑经济社会运转的基础性能源服务,对我国能源消耗与碳排放具有重要影响。您提出的加快推进供热碳核算体系建设的有关建议,对做好碳排放双控工作,加强碳排放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明确研究主体与协作机制
2021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快完善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碳排放核算核查报告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核算体系。2022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的重点任务。2024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目前,各有关部门正按有关部署扎实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有关重点任务。生态环境部正结合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建设,加强供热领域排放因子相关研究。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有关文件部署,根据我部职责分工,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推动完善行业企业、产品碳排放核算标准和技术规范,充分调动有关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积极性,推进包括供热行业在内的排放因子相关研究。
二、关于开展碳排放现状全面系统调研
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提出以电力等工业行业和城乡建设等领域为重点,开展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生态环境部结合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建设,组织开展我国热源类型、供热方式和热网分布情况调研,组织开展热力排放因子计算方法研究。
下一步,我部将结合社会需求和数据基础情况,不断丰富完善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组织开展热力排放因子计算,持续推进有关因子的研究和更新,推动因子库本地化排放因子数量不断提升。
三、关于确定排放因子分区测算方法
热力消费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是开展供热行业碳排放核算的重要参数。随着我国供热能源结构的调整优化,热力消费排放因子会发生动态变化。根据前期组织开展的初步调研,热力供应根据热源类型可分为燃煤热电机组供热、天然气供热、生物质供热、地热能供热、核能供热、太阳能供热、工业余热供热等。根据供热方式可分为集中供热(如,热电联产联网、区域性锅炉房)、分散式供热(如,小锅炉)等。供热热网相比电网分布较为分散,既有区域供热如城市供暖,也有局部供热如单个建筑物供热,未形成类似电网的统一大规模布局。整体来看,我国供热行业热源类型较为复杂,热网分布和管理较为分散,需根据不同热源类型,并结合热网分布情况,开展热力消费排放因子相关研究和测算。
下一步,我部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积极吸收采纳代表的建议,结合我国不同区域的热源类型、供热方式和热网分布情况等,积极开展热力消费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相关研究,加强对不同热源类型的热力排放因子计算方法研究,助推清洁供热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选择典型地区进行试点
生态环境部始终将供热行业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作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积极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燃煤锅炉关停整合等工作,助力供热行业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截至2024年底,配合财政部等将88个城市纳入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范围,完成散煤治理4100余万户,减少煤炭消耗8000余万吨。通过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替代等方式,推动燃煤锅炉关停整合,重点区域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国燃煤锅炉由2013年近50余万台下降到不足10万台。
下一步,我部将充分结合现有工作基础,在后续推进相关工作过程中充分考虑我国区域气候、供热方式和能源结构等差异,加强选择适当典型地区开展试点相关工作的研究。
五、关于构建动态更新数据库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和《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要求,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共同推动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建设,2025年1月因子库(第一版)正式上线。社会各界可登录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网站,查询相关行业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并参考使用。因子库建设遵循“广泛征集、共建共享、循序渐进、科学实用”原则。坚持急用先行、分类推进,优先发布社会需求迫切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会同国家统计局持续加强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建设。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排放因子实测研究,并鼓励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个人等社会各方参与因子库更新工作。
六、关于发布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和排放因子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动研制和发布碳排放核算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对企业层面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时的热力消费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提供了参考值。同时,结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需要,生态环境部稳步有序推进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技术规范研究,先后制定并发布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碳排放核算与核查指南等8项技术规范。其中,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中不再计算购入热力产生的排放。生态环境部正加快完善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组织制定建设方案,并发布因子库建设和管理规定,加快推动因子实测和更新,推动开展排放因子相关研究。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持续完善碳排放核算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不断丰富完善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结合推动本土化因子实测工作,加强热力消费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持续更新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