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仁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国化工污染用地退出后低碳修复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当前,我国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通过“退城入园”政策推动化工企业向园区集中,主城区腾退工业用地遗留大量污染地块。诚如您所言,目前受污染土壤主要采取阻隔技术进行风险管控、采用物理化学技术进行修复治理,总体呈现成本高、难度大、周边环境隐患风险高的特点,促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修复仍存在诸多障碍。您提出的有关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土壤污染绿色低碳管控修复具有指导和推动作用,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
一、关于土壤污染绿色低碳修复技术研发应用
绿色化、低碳化是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必由之路,我部积极推进绿色低碳修复技术研发应用和探索实践。
(一)实施科技专项攻关。我部在“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专项中,部署“在产石化企业场地污染管控与修复技术集成及示范”“长三角精细化工园区场地复合污染协同修复技术集成及示范”等研究任务,并通过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已有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打造研发创新平台。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建成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土壤健康诊断与绿色修复、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业污染场地及地下水修复等一批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推动污染土壤绿色低碳修复理论方法、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
(三)支持区域创新示范。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绿色低碳修复技术和管理模式,特别是微生物绿色低碳修复作为一种新兴技术,已在部分地区污染治理工作中取得效果。部分地市与国际土壤污染管理机构创新开展战略合作,针对原化工等行业地块卤代烃和重金属等复合污染状况,引入微生物修复技术,探索构建绿色高效的土壤-地下水协同治理体系,形成污染介质精准修复技术体系与低碳运维管理模式,为工业遗存地块治理提供可复制的绿色修复模式。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强重点专项的组织管理,推动项目标志性成果产出,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战略研究,继续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绿色低碳修复技术和管理模式,总结包括微生物处理在内的各种技术措施的特点和典型应用案例,强化土壤污染绿色低碳修复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二、关于土壤污染绿色低碳修复评价指标体系
为推动土壤污染治理绿色低碳转型,我部强化政策引领、技术支撑、区域实践协同发力,持续完善绿色低碳修复评价指标体系。
(一)强化顶层设计引领。2023年12月,我部印发《关于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指导意见》,明确工作导向和实施框架,提出关键环节和实施要点,点明科技需求和重点方向,要求逐步建立评价体系,并完善有关保障措施,鼓励和引导土壤修复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二)构建技术评估体系。近年来,我部环境规划院牵头执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污染场地绿色可持续修复评估体系与方法”,形成中国污染场地绿色可持续修复管理框架、指标体系、发展战略等系列研究成果,聚焦农药化工和钢铁焦化重点行业,共计选取7项典型示范工程,从修复工程管理、可持续效果评估、修复开发策略和可持续风险管控等方面,全方位、全过程、多尺度开展污染场地绿色可持续修复评价指标研究。
(三)深化区域治理实践。2025年,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长江沿线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拟在华东、华中、西南等区域支持一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类项目。在区域治理实践中,我们将绿色低碳修复纳入项目评审要点,要求项目编制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在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基础上,突出资源能源节约高效利用导向,鼓励应用高效装备及绿色低碳管控修复材料,引导地方积极探索践行土壤污染绿色低碳管控修复。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引导地方强化绿色低碳管控修复评价应用,总结凝练工作亮点和经验,推动提升社会和行业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绿色化、低碳化意识。
三、关于拓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融资渠道
目前,国家主要通过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及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等渠道支持土壤污染治理工作。
(一)强化中央资金保障。“十四五”以来,中央财政共安排土壤污染防治资金220亿元,专项支持地方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风险管控、修复治理等工作,极大地推动了土壤环境的改善和保护。
(二)创新多元融资机制。2020年,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推动省级财政通过预算安排或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截至目前,天津、内蒙古等11个省份已建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此外,我们也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按照银企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有关产业做好金融服务。
(三)探索EOD模式试点。截至2024年底,我部已指导288个EOD项目进入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并向金融机构推送,92个项目获得金融机构支持,授信金额约2100亿元,发放贷款约720亿元。2025年2月,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工作的通知》,在试点先行、项目培育基础上,进一步推进EOD模式应用。同时,面向全社会征集EOD项目案例,总结做法、宣传经验。截至目前,山东日照水库流域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项目等4个EOD项目案例已通过我部两微、官网陆续发布,为其他项目谋划和实施提供参考借鉴。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中央资金对社会资本的撬动作用,持续推动EOD模式创新与应用,深入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土壤污染管控修复和源头消减领域,加快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土壤污染治理多元共治格局。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