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宝鸡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渭河横贯陕西省宝鸡市,是黄河最大的支流和关中地区的“母亲河”。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三次主持召开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2024年9月,亲临宝鸡市考察调研,了解渭河生态保护治理等情况。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以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为重要抓手,不断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一、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2021年以来,我部出台《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参考指标(试行)》,明确“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内涵要求。印发国家层面《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确定2573个水体保护建设目标任务,涵盖宝鸡市渭河、千河、小韦河、漆水河、嘉陵江等水体。经国务院同意,联合有关部门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大力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与建设。指导地方把老百姓身边的小微水体纳入管控范围,加大治理保护力度,实现让群众“推窗见绿、开门见景”,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开展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已选树三批、94个优秀案例。其中,陕西省安康市瀛湖、延安市延河入选,发挥“学有榜样、做有标尺、行有示范、赶有目标”的引领作用。
二、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2022年以来,我部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出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实施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城镇环境治理设施补短板、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五大攻坚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定期组织开展包括黄河流域在内的全国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精准识别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工作滞后地区,印发预警函和通报函。针对长时间未能有效解决的突出问题,组织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开展独立调查、跟踪督办,压实地方治污主体责任。推动黄河干流青甘段、川甘段、甘宁段、宁蒙段、晋陕蒙段、豫鲁段以及湟水河流域,建立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持续完善上中下游协同保护治理格局。截至2024年底,黄河干流全线连续三年达到Ⅱ类水质。
三、深入开展流域综合治理。2023年,经国务院同意,我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嘉陵江、渭河分别纳入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重要水体,安排部署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管网建设、完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水生生境修复等重点任务,指导地方加大污染治理和保护修复力度。发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出台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规范化建设等系列技术指南,指导各地规范开展“查、测、溯、治、管”。截至2024年底,陕西省已累计排查出入河排污口6500余个,整治完成率超过80%。组织开展沿黄河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推动提升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防范水环境风险。截至2024年底,陕西省56家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建成66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园区污水处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持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2021-2024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陕西省水污染防治资金55.2亿元,支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工作。上述资金通过切块方式下达到省级,省级财政结合实际情况和自有资金统筹下达宝鸡市6.2亿元,支持实施黄河流域(陕西)渭河眉县段支流水质提升项目、宝鸡市陇县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凤县嘉陵江源头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等30余个项目。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从2025年起,中央财政将从水污染防治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采用竞争性评审方式,择优选取一些示范效应突出的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予以支持,2025年中央财政拟支持项目名单已公示。后续,中央财政将继续支持地方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政策措施,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强化资金支持保障,推动加快建成一批“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河湖,共同绘就美丽宝鸡新画卷。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7月24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7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