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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042号建议的答复

2025-07-22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5-07-22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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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碳足迹核算支持体系助力企业低碳发展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2024年5月,我部联合14部门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编绘了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的“任务书”和“施工图”。
  关于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2024年8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拟通过开展试点,引导政府、行业、企业等各层级力量广泛参与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以实践为基础推动建立统一的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经自愿申报和专家技术评审,围绕锂电池、光伏、钢铁、电子电器等产品形成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2025年3月,国家认监委发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试行)》,明确了认证的适用范围、认证模式、认证流程、标识样式及管理要求等关键内容,对于规范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关于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2月,生态环境部牵头印发《关于促进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的意见》,提出“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和信息披露相关标准,引导和支持企业披露产品层面碳排放信息”。财政部等部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统筹推进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规范企业温室气体等可持续信息披露。中国证监会指导沪深北证券交易所编制印发《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鼓励企业自愿披露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在产品碳足迹核算中的应用,持续提升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比性,积极营造降低产品碳足迹的政策环境。截至2024年底,超1000家上市公司披露温室气体排放量数据,其中150多家上市公司披露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量数据。
  关于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探索开展重点行业和细分领域的产品碳足迹分级评定和管理工作。鼓励企业参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自身和供应链碳足迹评价,推动企业挖掘减碳潜力、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产品低碳竞争力。我部正积极组织开展碳足迹分级管理相关研究,为制定碳足迹分级管理制度做准备。
  关于促进碳足迹与碳排放权交易等领域的衔接。《实施方案》鼓励投资机构和评级机构将产品碳足迹纳入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及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同时要求促进产品碳足迹与碳排放权交易、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环境影响评价等机制的有机衔接,协同推进碳减排。我部将会同各部门持续落实方案部署。
  二、关于由政府部门主导碳足迹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碳足迹管理工作分工意见,由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具体落实工作。2024年5月,生态环境部联合14部门印发《实施方案》,牵头各部门积极推进任务落实,明确抓规则标准和因子数据“两大基石”,提出鼓励地方试点和政策创新、重点行业企业先行先试,指导建立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分级管理、信息披露“三项制度”,全国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迎来良好开局。
  关于为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积极支撑碳足迹产业设置相关专业、布局人才培养,持续完善碳足迹相关专业布局,加强培训指导。择优遴选46门碳足迹相关课程确立为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上线碳足迹相关专业教学资源库206个、在线课程828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各省市、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积极举办碳足迹培训对参与单位进行培训指导,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交流和能力建设。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好《实施方案》,统筹国内外需求,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各部门交流合作,稳步推动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为包含食品在内的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提供基础。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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