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冲等1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珠江口内伶仃洋划定海洋倾倒区保障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枢纽港可持续建设发展的建议”,由我部会同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建设大湾区世界级枢纽港是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任务之一。你们提出的“调整珠江口重要河口生态系统限制类保护区等规划,在伶仃洋中滩采砂遗留深坑区域划定临时海洋倾倒区”的建议,对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枢纽港建设具有参考意义,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
一、关于选划海洋倾倒区保障倾废需求
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疏浚物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避免或者减少海洋倾倒”。
我部积极做好海洋倾废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疏浚物资源化利用。与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实施《全国海洋倾倒区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对选划海洋倾倒区、疏浚物资源化利用等提出明确要求。我部结合地方每年倾倒需求,按照科学、合理、经济、安全原则选划海洋倾倒区。“十四五”以来,按照《规划》部署和实际倾倒需求,我部组织选划设立了珠江口外1#、2#倾倒区,有效保障珠江口周边港航基础设施建设疏浚物倾倒。
下一步,我部将根据你们的建议,结合地方倾倒需求,有序推进海洋倾倒区选划工作。同时,鼓励地方推进疏浚物等废弃物综合利用。
二、关于调整珠江口重要河口生态系统限制类保护区等规划
近年来,自然资源部指导广东省在《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中,就保障主要港口配套设施建设、优化海洋倾倒区布设等提出具体规划对策。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充分吸纳你们的建议,指导广东落实有关国家级空间规划关于海洋倾倒区空间布局和管理的要求,认真执行《广东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充分考虑珠江口有关倾倒需求,合理划设珠江口外特殊用海区等功能区。同时,自然资源部结合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指导广东省优化调整有关功能区设置,保障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枢纽港可持续建设发展。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