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伟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民企建设绿色低碳工厂积极性加强碳数据治理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融合数字化技术,提升碳数据治理能力
为加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质量管理,我部先后发布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碳排放核算与核查指南等8项技术规范,加强重点排放单位碳核算管理,鼓励碳排放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采集终端与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对接,支持烟气二氧化碳排放自动监测技术的应用与创新。近年来,我部创新开展重点排放单位进行关键碳排放参数月度信息化存证,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可由月度信息化数据一键生成。探索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智能预警数据质量风险,2024年共审核重点排放单位数据300余万条,督促重点排放单位立行立改异常数据1.9万条,碳排放数据统计核算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大幅优化。
此外,我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明确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总体目标、重点任务等。市场监管总局下达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出台《工业企业和园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指南》,引导工业企业和园区建设运行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支持建设工业以及重点原材料、装备制造、光伏等分行业低碳公共服务平台,构建重点行业及相应产品碳排放、碳足迹基础数据库,提升企业碳排放管理水平。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加强碳计量数据采集、分析和应用,加大服务民营企业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统筹推进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等建设应用,完善数字化碳管理等公共服务平台基础数据库等。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大行业覆盖范围有关工作,组织制修订更多重点排放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完善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功能,提高碳排放数据数字化管理水平,共同为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作出积极贡献。
二、关于构建绿色低碳产品认证标识
构建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是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的重点任务,产品碳标识认证是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我部联合14部门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明确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有序推进产品碳标识在消费品领域的推广应用。我部联合4部门印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提出加强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能效标识、碳标识等制度与碳足迹核算标准的衔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统筹运用质量认证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产品碳足迹、减碳产品、产品碳中和三位一体的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体系,建成覆盖全国25个省域的试点网络,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协作的良性生态。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各部门交流合作,打通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全链条”。一是稳步推动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加快建设碳足迹因子数据库,鼓励企业和地方先行先试,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营造有利于推动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的政策环境。二是积极支持并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等,加快制定《产品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进程,明确适用范围、标识式样、认证流程、管理要求等,促进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绿色工厂建设
为鼓励和支持绿色工厂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实施《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组织制修订400余项绿色制造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引导企业按照绿色制造相关标准要求,应用绿色技术装备,实施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在国家层面累计培育绿色工厂6430家、绿色工业园区491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727家,基本实现重点行业全覆盖。目前,国家绿色工厂能耗、水耗水平整体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产值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产值的比重超过20%。近三年,绿色工厂实施绿色低碳改造升级项目万余项,总投资超过2500亿元。
为鼓励引导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我国积极建设并于2024年1月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支持可再生能源、生态系统碳汇、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重要领域项目开发。各类社会主体可以按相关规定自主自愿开发温室气体减排项目,项目的减排效果经过科学方法量化核证后,可以通过市场出售获取相应的减排贡献收益。截至2025年7月9日,CCER累计成交量为237.35万吨,成交额为2亿元,切实为具有减碳增汇作用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进一步完善绿色制造体系,组织实施绿色工厂提质扩面计划,新培育一批绿色工厂,持续提升绿色制造水平。我部将积极研究绿色工厂开发为自愿减排交易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路径,针对可持续发展效益显著、社会期待高、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的重点领域加快方法学开发,进一步扩大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支持领域,有效服务社会自主减排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四、关于加强国际合作
我部高度重视碳市场建设国际合作,围绕碳市场制度建设,与欧盟、英国、德国、金砖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了多层次交流对话和务实合作,签署《关于加强中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持续开展中欧碳排放交易政策部长级对话等。市场监管总局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等多边平台评议机制,针对欧盟动力电池碳足迹核算规则等措施组织开展评议,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委员会碳减排等相关主题研讨会,并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合作与交流,积极贡献认证认可标准和规则方案,强化自主可控的认证体系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利用中欧工业对话、中法工业合作机制联委会、中德工业减碳工作组等合作机制,开展政府间、行业间和企业间的广泛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会议、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工业碳减排政策沟通、标准衔接、技术交流、人才培训。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用好世界贸易组织多边平台,积极参与碳相关贸易新规则的讨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利用现有多双边机制积极参与国际碳数据治理合作与交流活动。我部将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相关碳市场机制规则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国际合作与宣传,加强碳市场领域合作交流,推动技术、方法、标准、数据国际互认,共同推动全球碳数据治理水平的提升。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