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建设宁静小区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建议”,由我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随着美丽中国建设的全面推进,人民群众对噪声污染的关注度日益提高。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扎实推进《“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序实施,回应人民群众对安静人居环境的关切,生态环境部积极开展宁静小区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宁静小区数量已达2222个,在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较大的关注度和影响力。诚如您提到的出台宁静小区建设指导性文件、加大噪声防治投入、形成跨部门合作等建议,是我们开展宁静小区建设工作的重点,也是我们接下来努力的方向。
一、构建政策体系,推动标准制定
宁静小区建设过程中,生态环境部深入了解各地情况,发现宁静小区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惠及人数较少,基层组织作用有限以及您所提到的缺乏统一建设标准和体系等。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我们系统梳理了各地建设经验,归纳总结宁静小区的建设模式、指标体系、管理路径、职责分工等,研究形成《关于推进宁静小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有关部门和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公开征求意见,引起了社会、公众和媒体对宁静小区建设的广泛关注。同时,各地认真总结、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标准规范。例如,厦门发布我国首个关于宁静小区的地方标准——《美丽家园住宅区环境保护规范 宁静小区》,用以规范宁静小区评价工作。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积极推动宁静小区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指导各地有序、高质量开展宁静小区建设。同时,也鼓励地方各级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指标细化调整。
二、强化投入保障,提升治理效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噪声污染防治属于地方财政事权,各地以此为指导,积极投入地方财政资金推进宁静小区建设。例如,浙江省通过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拨付宁静小区建设经费,重庆市通过“以奖促治”等方式为宁静小区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近年来,我国在噪声监测与防控领域不断创新,探索多元化、精准化治理路径,噪声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例如,北京、深圳、重庆等城市以定向扬声技术为切入点,通过在广场舞、学校广播等各项活动中采用智慧广场舞系统、智慧音箱等相关科技产品,实现保障群众文体娱乐需求和守护宁静宜居环境的双重目标。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深入研究噪声污染防治领域环境经济政策,激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居民自发建设宁静小区的动力,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推进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技术创新,以噪声污染问题为导向,加大对新技术、新材料研发的支持力度。
三、创新治理格局,凝聚共建合力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涉及生态环境、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等多个部门,2023年生态环境部联合15部门编制印发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下较好的协同合作基础。自2024年起,生态环境部将推动地级及以上城市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13项条款的部门职责分工作为噪声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各层级上下协同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积极指导相关部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开展小区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培训,进一步明确宁静小区建设相关要求。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以持续推动打造“消除杂音、睡得安心”的宁静小区,作为有效减少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重要抓手,以居住小区为基点,助力各类社会生活噪声有效化解,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问题;鼓励各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分工,强化多部门协同,开展商业经营、广场舞等噪声污染防治,推进宁静小区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