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央: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长江流域农业生产甲烷排放控制的提案”,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三点建议切合我国当前农业甲烷控排实际,对于加快完善甲烷控排顶层设计,提高甲烷控排能力,推进农业甲烷控排行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针对建议所涉方面,我们梳理了正在开展的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了下步措施。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长江流域农业生产甲烷控排的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的建议
(一)关于完善甲烷控排政策顶层设计
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印发《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以下简称《甲烷方案》),《甲烷方案》对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甲烷排放控制工作进行系统部署,在农业领域提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科学控制肠道发酵甲烷排放、有序推进稻田甲烷排放控制等具体要求,为全国包括长江流域农业甲烷控排行动方案制定提供了参考和指导。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双碳”1+N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降低水稻甲烷排放强度等要求。湖南省、湖北省等长江流域省份也制定了各自省份的甲烷控排文件,在农业领域也提出了的具体控排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与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持续推进落实《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积极指导长江流域省份制定符合本省实际的甲烷控排方案。
(二)关于加强甲烷控排政策指引
在信息披露方面,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搭建并规范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体系。2025年3月,生态环境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的意见》,提出探索开展甲烷、氧化亚氮等重点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工作。
在生态价值实现方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已于2021年印发顶层设计文件《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生态环境部配合开展生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积极支持长江流域各地围绕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价值评价、保护补偿等方面探索创新,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评价结果进决策、进考核、进补偿,通过生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农业甲烷减排生态补偿。
在碳交易方面,生态环境部积极建设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各类社会主体可以按相关规定自主自愿开发温室气体减排项目,项目的减排效果经过科学方法量化核证后,可以通过市场出售获取相应的减排贡献收益。目前已发布的6项CCER方法学中有1项涉甲烷的方法学。截至2025年4月30日,CCER累计成交量为168.98万吨,成交额为1.41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引导企业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继续支持长江流域各地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丰富实践,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农业领域甲烷控排方法学纳入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开展深入研究,进一步扩大市场支持范围,推动农业领域甲烷控排。
二、关于“加快构建长江流域农业生产甲烷MRV体系”的建议
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加快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业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核算体系。生态环境部印发《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深化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开展重点城市碳监测评估试点。目前,16个试点省市共建成94个高精度监测站点、172个中精度监测站点、50个14CO2手工监测站点,与国家大气背景站结合初步形成全国地面大气温室气体监测网络;2025年1月,生态环境部上线运行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第一版),首次发布了国家层面农业领域畜禽养殖行业甲烷、氧化亚氮排放因子,其中部分因子采用中国本土化数据计算,显著提升了排放因子的准确性。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持续构建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强温室气体区域(背景)站能力建设,同时不断丰富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并进一步提高农业领域排放因子的本地化水平。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