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沿海农业发展促进海洋生态环境改善的提案”,由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优化沿海农业发展、促进海洋生态环境改善,对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您提出的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强化养殖尾水、农田退水治理,强化政策资金资源统筹协同等工作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进一步强化沿海农业源污染综合治理,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一、相关工作进展
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农村部持续实施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水产养殖用兽药、水产养殖用饲料和非规范药品等开展禁限用药物风险排查。试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将依法批准使用的水产养殖用兽药、依法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所生产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等纳入白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夯实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探索推行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
二是强化养殖尾水治理。大力推广水产绿色养殖技术。农业农村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截至2024年底,共培育“五大行动”骨干场户1614个,示范养殖面积960万亩,骨干场户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实现全覆盖,养殖尾水实现循环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2021—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2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124万亩池塘开展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任务。2024年,进一步优化项目实施内容,重点聚焦提升养殖基础设施、加大优质苗种供给、保障生物安全和质量安全水平、完善产业链配套等关键领域。
三是探索推动农田退水治理。2021年以来,我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如山东省鱼台县构建稻田退水“外封闭、内循环”体系,覆盖农田17.6万亩,既充分利用养分,又避免了稻田退水直排河湖,有效促进流域水质改善。
四是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2022年,我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针对海水养殖底数不清,尾水排放标准缺失,监测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从严格环评管理和布局优化、实施养殖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监测监管和执法检查、加强政策支持与组织实施等四个方面,明确相关举措;与农业农村部成立联合专家组,开展联合调研和调度,指导督促沿海各地落实各项任务。2023年3月我部出台《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定技术导则》,指导沿海省份因地制宜制定尾水排放标准。目前,11个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出台海水养殖尾水排放地方强制性标准,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奠定基础。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林草局指导沿海相关省份落实《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在自然保护地内养殖塘清退的基础上,优先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鼓励和推广“红树林营造+生态养殖”耦合模式,有效改善修复区域生态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部将联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的“聚焦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强化系统治理”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协同发力,持续推进沿海地区农业绿色发展和海洋生态环境改善。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