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旺等6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湖北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提案”,由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湖北具有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和国家战略支持,新时代被赋予了“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重要使命,以及确保“江湖安澜、碧水东流、净水北送”的重大责任。你们在提案中系统分析了湖北的资源禀赋和美丽湖北建设工作基础,并就支持湖北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等方面提出了建议,这对于发挥湖北特色优势、更好服务支持美丽中国建设大局具有重要作用和借鉴价值。围绕你们提出的建议,有关工作进展及下一步考虑如下。
一、关于支持湖北开展美丽中国建设地方实践
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美丽中国建设“1+1+N”实施体系基本形成。第一个“1”是《意见》,是统揽美丽中国建设各项举措的纲领性文件。第二个“1”是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N”是指分领域行动,既包括城乡建设领域的美丽城市、美丽乡村,也包括清洁能源、绿色制造、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其他重点领域,各行动方案陆续发布实施。
二是推进落实机制和责任体系逐步完善。明确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的机制框架,研究制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研究构建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和评价体系。
三是开展地方创新实践和全民行动。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美丽中国我先行”为主题,组织开展2024年、2025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讲好美丽中国故事。连续六年举办美丽中国百人论坛年会。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支持各地建设各美其美的“美丽细胞”。
四是扎实有序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工作。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我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坚持“一盘棋”推动重大战略区域、省域先行区及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实施《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五是指导支持美丽湖北建设工作。支持湖北编制《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美丽湖北建设规划纲要》,指导省内有序推动“美丽系列”建设工作。明确湖北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目标,支持指导湖北完成美丽乡村建设目标任务。积极支持湖北生态省建设,指导湖北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2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9个。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美丽中国建设地方实践工作的指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探索城市、整县推进创新实践的机制、模式,引导建设各类美丽细胞。将继续支持湖北立足区域功能定位,在美丽中国建设各项重点任务方面探索实践,研究提出创新性政策举措。支持湖北充分发挥省域在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和美丽河湖等方面的主体作用,推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形成一批重要标志性成果,谱写美丽中国建设湖北篇章。
二、关于支持湖北创建绿色发展试验区
我部支持湖北强化区域生态环境合作,建立健全跨省应急资源协调联动机制。2021年12月,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和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完善长江流域省际协商合作机制。2020年1月,我部联合水利部印发《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湖北与有关省市签订长江流域上下游联防联控协议,实现跨省流域省级层面联防联控全覆盖。
二是支持提升丹江口库区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指导湖北及相关省份开展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工作。今年,我部将丹江口水库水质安全保障区重点县区纳入2025年第1期环境应急管理提高班培训对象范围,安排环境应急实训,以进一步提升丹江口库区地区各级环境应急能力。2025年2月12日,部领导带队赴丹江口库区开展调研,并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要求。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指导湖北与有关省市做好跨省流域省级层面联防联控工作,推动地方尽快更新完善“一河一策一图”方案,组织河南、湖北和陕西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应急物资开展摸排,全面梳理并登记物资信息,后续将在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中择优挂牌,共建国家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逐步形成以国家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为重点、其余物资库为补充的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环境应急物资储备“2小时响应圈”,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守牢丹江口库区生态环境底线。
三、关于加强重点湖库治理支持
我部积极支持湖北开展重点湖库治理工作。组织召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水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指导湖北抓实抓好水源区水生态环境保护、水质安全保障、风险防控等工作。按年度印发做好重点湖库水华防控工作的通知,系统部署水华防控工作。将丹江口水库、龙感湖、三峡库区重点支流等纳入水华重点关注湖库,加强监测预警和现场巡查,指导帮扶地方妥善应对。
一是强化监督帮扶。2024年11月底以来,我部与湖北组建洪湖部省联合工作组,对洪湖开展驻点帮扶工作,定期开展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和趋势研判,加强现场调研与技术帮扶,建立截污治污与管控、排口排查整治与管控、河湖水生态问题清单台账,指导帮扶地方制定对策并推动落实。
二是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参考指标(试行)》《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将2573个水体纳入清单(其中湖北有142个水体纳入清单),指导地方合理安排美丽河湖建设工作任务和时序进度。宜昌黄柏河、漳河水库2个案例先后入选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取得良好社会反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2021—2024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湖北水污染防治资金59.0亿元,支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工作。已支持湖北实施梁子湖流域汪家湖退垸还湖区水生态修复工程、洪湖流域杨柴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丹江口库区支流天河观音镇至河口段水生态修复工程等210余个项目。
四是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的指导和支持。“十四五”期间,我部配合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支持湖北实施了湖北长江荆江段及洪湖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支持洪湖等重点湖库开展综合治理。此外,我部组织对“十三五”山水工程开展了区域生态环境成效评估,为进一步提高包括重点湖库在内的生态系统修复的科学性、有效性,加强项目实施的有效监督提供了支撑。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强技术帮扶,指导湖北围绕“十四五”水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方向谋划和储备项目,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将继续加强对湖北重点湖库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的指导和支持,落实好“十四五”有关治理安排,推动做好“十五五”山水工程的谋划和申报。
四、关于支持湖北碳市场建设
我部支持湖北有效保障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的建设和运行。2021年5月,我部明确在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成立前,暂由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担注册登记等相关职能。此外,支持湖北组织承办2024年中国碳市场大会,为进一步提升碳市场影响力作出积极贡献。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加快组建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我部支持湖北深入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鼓励湖北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在扩大覆盖范围、完善碳市场调节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健康有序发展碳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继续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发展探索有益经验。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