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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594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5-07-25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5-07-25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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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少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的提案”由生态环境部会同科技部、自然资源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既是对以山海协作机制推进环境治理的深化和拓展,也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系统观念的丰富和发展,为加快建设美丽中国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您所提的建议聚焦陆海统筹综合治理,对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推进陆海空间协同规划管控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流域、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将其作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领域和关键任务:一是深化理论研究和试点探索,将“构建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作为“十五五”重点研究课题,并在九龙江—厦门湾、潮白河—渤海湾开展试点工作。二是陆海统筹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实现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已划定近岸海域环境管控单元3036个。三是实施近岸海域和入海河流的协同治理,在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的基础上,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海河流总氮等污染治理与管控 推动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改善的意见》等文件,指导全国沿海地方印发实施148条入海河流(河段)“一河一策”方案,将总氮纳入协同推进入海河流总氮减排和近岸海域水质改善。四是研究推动河口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在珠江口、长江口、黄河口等地开展试点工作,研究建立基于盐度划分的地表水与海水混合评价方法。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深化“构建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的理论研究,逐步扩大“十五五”期间试点范围,健全完善陆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重点领域、重点流域、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持续深入推进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研究推动在重点流域试点建立氮、磷等营养盐的特别排放限值,探索出台河口区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让一泓清水由山入湾。

  二、关于加强陆海一体化监测体系建设

  生态环境部按照陆海统筹、全面设点、全覆盖监测的要求,整合优化原环境保护部和原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监测点位,增强与陆域地表水监测布局的衔接。一是统筹确定1359个海水质量点位、230余条入海河流、400余个重点直排海污染源、27个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等10余项监测内容。二是开展河口等陆海统筹关键区域的海水水质监测和海洋生态系统健康评价,定期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开海水水质及国控入海河流断面水质监测信息,每年公布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三是将总氮、无机氮等纳入国控河流入海断面监测,定期分析会商国控河流入海断面和跨省界断面总氮等指标变化动态。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优化整合和完善陆海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整合数据资源和监测网络,统筹开展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联动监测,探索加强河流主要断面通量监测,重点掌握总氮、活性磷酸盐等关键指标动态,为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提出基础支撑和保障。

  三、关于科技创新支撑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陆海统筹的海洋生态保护科技创新。一是加强陆海统筹治理科技攻关,通过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部署渤西典型近岸海域陆海一体化生态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研究破解近岸海域污染物溯源、通量监测和污染物输移精准模拟的关键性技术难题。二是积极推进陆海统筹治理领域创新平台建设,印发《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2025-2035)》和《生态环境部工程技术中心建设规划(2025-2035)》,其中将陆海统筹生态治理与系统调控、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修复作为重点支持方向,为国家海洋环境管理科学与精准施策提供科技支撑。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积极推动相关研发任务组织实施和创新平台建设,加强过程跟踪管理,及时总结凝练研发成果,推进成果落地转化。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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