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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339号(工交邮电类188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5-07-25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5-07-25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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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旭如等6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聚变核安全规范体系推进聚变能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国家国防科工局、中核集团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主管部委的领导作用,统筹推进我国核聚变安全规范体系建设

  核安全是核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发展聚变能必须以确保安全为前提。作为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为宗旨,结合核聚变能发展实际,实施科学有效监管。

  (一)在推进核聚变能辐射安全监管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方面。一是保持与聚变研发人员沟通交流。有序开展聚变装置调研,多次派员赴研究院、高校、企业进行实地踏勘,详细了解国内核聚变能发展实际;密切跟踪国外聚变科研、监管的前沿动态,积极参与国际聚变有关交流会议,借鉴并汲取监管框架拟订经验;组织业内专家就聚变装置监管要求开展多次座谈讨论,逐步形成系统性核聚变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二是规范聚变装置辐射安全监管要求。立足国内聚变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及监管需求,2024年9月组织形成《聚变装置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2025年4月,印发《关于聚变装置辐射安全管理事项的通知》,明确不套用目前对裂变堆的监管要求,建立适应聚变装置特性的监管框架,并基于不同类型聚变装置的辐射安全风险,对聚变装置进行分类管理。

  (二)在推进核聚变领域法规标准及发展规划建设方面。一是推动强化顶层设计。与核工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推动“国家鼓励和支持受控核聚变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国家建立符合受控热核聚变特点、促进核聚变应用的监督管理制度,对聚变燃料、聚变装置(设施)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纳入原子能法(草案)。该草案已于2025年4月通过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待正式颁布出台后,将为我国核聚变发展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政策导向。二是促进完善发展规划。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关于聚变事业发展规划的讨论或征求意见,基于“高水平核安全为核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的实践经验,将聚变安全研究水平应与聚变事业发展相匹配的理念反馈至规划内容。

  二、关于发挥核行业协会的组织作用,协调技术资源,编制核聚变安全要求规范

  (一)在深化行业管理,以科研和工程实践牵引标准规范建设方面。国家国防科工局通过核技术研发科研渠道,立项实施“聚变中子综合利用与处置乏燃料先期技术研究”“磁约束聚变关键技术及工程化发展路径研究”等科研项目;通过固定资产投资渠道,支持相关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核聚变研发能力建设。着力推动以科研攻关和工程建设为牵引,在实践中积累核聚变装置设计和建造经验,为核聚变安全标准规范建设奠定基础。

  (二)在协同行业协会,推动核安全有关标准规范制定方面。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充分发挥核工业全产业链的优势,吸纳跨领域专家,联合中国核能行业协会成立“聚变安全技术委员会”,重点围绕辐射屏蔽优化等关键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制定相应行业标准,统一设计与安全分析技术基线,为下一代聚变装置设计分析提供标准指引。

  三、关于充分发挥聚变能研发及核安全有关科研院所与企业主体作用,推动聚变安全设计标准体系与聚变安全管理标准体系攻关

  (一)及时跟进技术进展与管理动态。组织开展核聚变研发路径和政府管理政策专题研究,全面梳理国内外核聚变各技术路线研究现状、国外政府管理经验举措等;建立核聚变双月报机制,定期收集国内外核聚变研发进展、政策动态、重要研究报告等。通过及时掌握行业前沿信息和各国核聚变管理思路举措,为做好我国核聚变行业管理提供参考。

  (二)有效吸收国际合作项目经验。借鉴ITER计划的安全经验,发挥相关研究院所专业优势,密切跟踪国际上聚变核安全设计与监管动态,聚焦核聚变氘氚燃料循环、高能中子辐射等装置特性,推动完善国内聚变核安全相关标准导则、安全设计与分析相关规范、安全评审原则与许可流程等,为下一代实验装置的设计与监管提供支撑。

  (三)充分发挥国内企业主体作用。通过完成中国聚变工程实验堆设计,开发相关安全设计与分析软件,建立安全设计标准和全寿期安全评价体系,推动成熟标准转化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借鉴“华龙一号”“玲珑一号”等核电工程安全管理实践,研究制定覆盖聚变核安全风险识别、过程管控、应急响应的标准化管理框架,建立动态风险评估与闭环改进机制,推动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标准体系。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依法严格履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职责,保持对国际聚变发展形势的密切跟踪与研判,有序推进聚变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的制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聚变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核安全文化融入核聚变事业发展的全过程,以高水平安全监管保障我国核聚变事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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