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青藏高原地区‘新三样’固废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建设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加强“新三样”固废回收利用,对于减少环境污染、推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诚如您在建议中所言,“新三样”固废若处置不当,将对青藏高原生态功能区产生影响。近年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做好“新三样”固废循环利用工作,加强处理过程环境污染防治。
一、开展非法拆解“新三样”固废专项整治行动
2024年6月至12月,我部组织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包括废光伏组件及风机叶片等在内的六类废弃设备及消费品环境污染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拆解环境违法行为。2025年6月,我部联合7部门印发《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5—2027年)》,将非法拆解处置“新三样”固废等废弃设备及消费品作为重点之一,全面开展排查、妥善推进问题整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遏制非法处置固体废物高发态势。
二、进一步明确“新三样”固废污染防治要求
我部制定发布《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对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贮存、拆解、焙烧、回收处理全过程提出污染控制要求。正在组织制定废光伏设备回收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明确废光伏设备拆卸、收集、运输、贮存、拆解、利用和处置全过程污染控制要求。积极支持青海省编制印发《废光伏组件和废风电机组叶片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导则》,促进当地废弃风电光伏设备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印发《规范废弃设备及消费品回收利用处理环境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新三样”固废纳入日常环境监管,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标准加强“新三样”固废环境监管,督促建设运营单位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防止无序丢弃或违规拆解造成环境污染。
三、加快“新三样”固废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一)完善政策体系。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其中要求加强“新三样”固废回收、再制造、梯次利用、再生利用。202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强化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全链条监督管理。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印发《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系统部署风电光伏循环利用工作,明确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企业承担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支持设备制造企业承担分布式光伏退役设备回收责任。
(二)加大技术创新与推广。我部推动在“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中部署了废旧风机叶片高效解离与增值循环利用集成技术与示范、退役光伏层压件高效解离与再生利用集成技术及示范等科技研发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累计遴选发布5批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单体自动化拆解、退役风电叶片及热固性材料高效处理智能装备和产业化应用技术、晶硅光伏组件环保处理成套工艺等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提升综合利用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发布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其中要求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废旧光伏组件等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
(三)大力培育综合利用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累计培育148家规范条件企业,引导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青藏高原地区加强“新三样”固废环境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止无序丢弃或违规拆解造成环境污染;组织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拆解污染环境行为。推动“新三样”固废规范回收利用,加快制定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推动技术进步,提升行业综合利用工艺技术水平。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