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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625号(资源环境类041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5-07-23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5-07-23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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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能力的提案”,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提案中提出的健全源头预防体系、加强跨界区管控协调、加快数字孪生流域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对我们提升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能力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借鉴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着力推动落实。有关工作推进情况如下。

  一、关于健全源头预防体系,强化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为加强总磷源头防控,生态环境部制定印发《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编制指南》,指导流域相关省份全部出台地方总磷污染控制方案。持续开展长江流域总磷减排任务和工程调度工作,指导各省份落实总磷污染控制方案任务,推进总磷减排工程建设实施,削减长江流域总磷污染负荷。生态环境部指导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及青海省作为第一梯队试点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截至目前,长江经济带共划定了16871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基本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聚焦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因地制宜实施“一单元一策略”的精细化管控,如江西九江提出重点管控单元“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湖南省提出“重点控制洞庭湖的总磷污染,加强涉磷企业综合治理”等要求,进一步强化总磷污染源头防控。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将钢铁、铁合金行业超低排放技术纳入鼓励类范畴。浙江、湖南、江苏等省在制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时,运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引导纺织、印染等行业提档升级,推进传统行业绿色转型。

  二、关于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强跨界区管控协调

  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印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以河湖为统领,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推动长江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保护。在生态补偿方面,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2024年下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121亿元。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4部门联合出台《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基准、方式、标准等作出规定。中央财政每年从水污染防治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作为引导和奖励资金,推动省际自主谈判签订协议,并对建立起机制的给予奖励,有力带动了流域保护治理,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流域协同治理能力明显提高。

  三、关于完善重点领域制度,创新管控体制机制

  在完善法律法规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已明确相关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在支持地方加强立法、推进立法协同方面,云南、贵州、四川三省制定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以及江苏、上海、浙江两省一市制定的《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均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有关规定纳入,为成果实施提供了坚强保障。此外,水利部推动出台《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方法》《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工程联合调度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规章、政策文件,完善管理措施。

  四、关于提升分区管控成果质效,规范拓展成果应用

  围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需求,推进区域性分区管控策略和协同管控模式研究,指导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川渝高竹新区等区域开展研究,探索制定区域一体化的分区管控方案。在健全技术规范方面,围绕新任务新要求,加快对技术要求的系统整合、优化提升和固化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指南 总纲》《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建设指南》《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接口规范》等3项标准已完成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加强宣传引导方面,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典型案例征集方案》,鼓励地方形成类型丰富的典型案例,不断拓展成果应用范围。通过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典型案例征集、筛选和推广,切实发挥典型引领带动作用。

  五、关于加快数字孪生流域建设,推进管控智慧化

  在打造长江流域数字孪生平台方面,水利部组织流域管理机构制定《数字孪生长江建设顶层设计(2025-2030年)》,分阶段建设具有“四预”功能的数字孪生长江体系。目前,完成长江三峡、长江三角洲水网、丹江口等数字孪生工程试点建设,通过“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长江水科学研究联合基金等科学计划,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保障及数字孪生建设关键科技问题研究,为长江流域水生态保障提供技术支撑。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字化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建成并上线运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实现了基础数据管理、分区成果展示查询、空间冲突分析等功能,省级平台目前已基本实现对公众开放。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决策部署,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明底线、划边框”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体系建设,做好“十五五”期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定期调整,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中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条款编纂论证。持续提升制度整体效能。二是进一步落实加强长江流域跨界协调管控、创新管控、智慧化管控等举措,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三是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工作方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河段、重点行业,强化总磷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持续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四是继续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深化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引导基层政府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提高相关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提升流域协同保护积极性。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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