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中央: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长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我部认真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有关工作部署,联合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推动长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你们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联合相关部门加强长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促进农村水污染综合防治和小流域生态环境改善。
一、相关工作进展
(一)推动长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一是实施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长江流域相关省份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立足县域农业面源污染特征,因地制宜建设农田氮磷流失防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尾水处理、地膜回收处置等工程,集成推广综合治理模式。二是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持续夯实测土配方施肥基础,选择一批重点县探索推行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粮油作物上坚持“控总量、优结构、提产量”,经济作物上坚持“增有机、重平衡、提品质”,提高化肥利用率。在“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等专项中,部署实施“精准智能化施肥技术与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麦类作物水肥高效根型种质资源的精准鉴定与创新应用”等项目,围绕肥料产业关键技术开展科研攻关。三是推进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支持长江流域畜禽养殖大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改造提升粪污处理和粪肥还田利用设施设备,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四是推动聚焦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治理。我部联合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印发《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配合中央财办、中央农办等部门印发《关于有力有序有效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聚焦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促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依法建立畜禽粪污收集利用系统。
(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一是试点建立监督路径。我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在长江流域组织实施10个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基本建立“监测发现问题—调查污染源—实施系统治理—评估治理成效”工作路径。二是开展污染突出区域调查。我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调查技术指南(试行)》,指导开展农业污染源调查,支撑精准治污。通过遥感监测等手段提升问题发现能力,建立问题核实和推进整改机制。在长江等重点流域,发现和推动解决了一批畜禽粪污傍河堆存导致水体黑臭等突出污染问题。三是持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面源监测评估监测区设置方案》,在长江流域设置了56个监测区,561个监测点。
(三)持续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因地制宜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我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的“三基本”工作目标。不照搬“城市经验”,把不让污水直排环境作为底线,指导各地筛选适合自身特点的模式和工艺,同时优先进行资源化利用,投入少、易管护、成本低、肥效好,很受农民欢迎。截至2024年,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以上,较“十三五”末提升20个百分点。二是“以用促治”整治农村黑臭水体。聚焦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臭水体,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恢复治理后水体经济功能、生态功能。指导完善管护机制,确保“长制久清”。截至2024年,累计治理较大面积水体4100余个、其他面积水体7900余个,昔日的“臭水沟”“污水塘”变成群众身边的“山水画”“民心广场”。
(四)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一是积极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十四五”以来,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累计安排长江流域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中央资金88.95亿元(含增发国债资金6.89亿元),支持指导地方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7万平方公里,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879条,在防治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加快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2022年以来,水利部聚焦河道断流、湖泊萎缩干涸等问题,率先在全国选取88条(个)河湖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涉及长江流域河湖16条(个)。科学确定母亲河复苏标准,通过实施生态补水、水系连通、清淤疏浚等综合措施,截至2024年底,长江流域15条河流实现全线贯通,1个湖泊生态水位有效保障,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部将会同相关部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锚定美丽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一是系统谋划“十五五”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我部等部门,持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系统开展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化生态化。
二是组织编制《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2026—2030年)》。在“十四五”基础上,加强与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的合作,优化陆海统筹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地面污染通量综合验证,以及污染突出区域遥感监测等内容。
三是加快农村环境整治。指导地方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应管尽管、应治尽治。以农村居住集聚区、非正规或简易垃圾填埋场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为重点,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统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农业源(种植业、养殖业等)、工业源(小作坊等)、内源等污染源,到2027年,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
四是持续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利部根据水土保持相关规划和中央投资规模,统筹支持长江流域相关省市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指导地方因地制宜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建立地市级以上母亲河名录,在更大范围推动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让更多河流恢复生命、流域重现生机。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