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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037号(资源环境类004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5-07-18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5-07-18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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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兴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环评机构监管提高环评文件质量的提案”,由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环评市场、环评队伍、监管方式等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改革红利充分释放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与新形势新要求之间的不适应,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粗制滥造,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环评制度形象、公信力和有效性。生态环境部坚持严的基调,敢于动真碰硬,下大力气、坚决打击环评造假典型案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症结和根源,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和监管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司法、信用等手段,压实各方责任,依法整治第三方服务机构和企业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环评制度源头预防作用。

  一、工作进展

  (一)聚焦违法典型,严惩重罚强化震慑

  一是环评造假入刑在制度上取得重大突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经施行,将环评单位和人员弄虚造假首次纳入刑法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环评造假的定罪量刑标准。

  二是环评造假入刑在实践上取得重大进展。2023年5月,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造假案正式宣判,4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同年8月,江西展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造假案正式宣判,8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近期,河北悦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造假案正式宣判,3名被告人入刑。实现了环评造假入刑司法实践新突破,对不法分子形成强大震慑。

  (二)紧盯违规从业,提前预警并及时清理

  一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10月以来,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持续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各地严厉惩治存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违法犯罪,严厉查处弄虚作假案件305件,罚款633.11万元,刑事立案69起。组织完成了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诚信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共清理“空壳”环评单位1851家、“挂靠”环评工程师1003名。

  二是建立从业异常预警机制。2021年4月起,生态环境部根据信用平台数据信息,按季度向地方生态环境部门预警从业异常环评工程师451人次;对编制环评文件数量畸高、频繁变更信息等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三)强化机制建设,加强信用管理

  一是创新环评第三方服务机构信用管理机制。2019年,生态环境部依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了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制度,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实施信用管理,上线全国统一的信用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实时累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记录的失信行为记分,实施“一处失信、全国受限”的跨地区环评失信惩戒机制,实现对环评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跨地区信用分类监管,强化社会监督,便于建设单位查询和选择技术单位,倒逼提高环评管理服务水平。

  二是强化常态化监管机制。生态环境部按季度对全国环评文件开展复核抽查,现已累计对2600余份环评文件开展重点复核,并将复核发现的70余项严重质量问题和280余项一般质量问题线索移交地方依法依规查处。已有570余家环评单位和580余名环评工程师被列入限期整改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依法限制或禁止从业。

  (四)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各方责任

  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技术评估单位和专家、审批部门四方面责任,对发现的环评弄虚作假等问题,回溯环评文件编制、评估、审批全流程,对负有责任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人员实施“双罚制”。同时,生态环境部公布多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公开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实施“双罚制”有关情况,警示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编制环评文件。例如,深圳湾环评造假案,对两家建设单位罚款300万元,对环评单位顶格罚款320万元,并对相关人员予以禁止从事环评文件编制工作的处罚;南京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环评文件弄虚作假案,对建设单位处以50万元罚款,对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主要负责人各处5.2万元罚款,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处以1.2万元罚款,并对相关人员予以禁止从事环评文件编制工作的处罚。

  此外,对涉及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的,一律要求依法撤销批复,相关审批责任人被予以约谈、诫勉谈话、调离岗位等处理,相关评审专家被予以通报、移出专家库等处理,并责令退缴评审费。

  (五)突出精准科学,提升监管能力水平

  一是积极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展环评文件智能校核。生态环境部开发应用环评文件智能复核系统,对新审批的环评文件辅助判别是否存在抄袭和粗制滥造问题,探索构建“智能复核+人工复判+现场核查”工作机制,提升精准发现问题能力。现已累计智能复核110余万份环评文件,为人工复核提供重要线索。

  二是实现全国环评审批信息系统全覆盖。通过系统对接、强化应用,现已覆盖全国所有受理和审批的非涉密环评信息,并与环评信用平台实现数据互通,涉及环评审批部门3400多个,形成了全国“一盘棋”格局,实现对基层审批的环评文件质量“穿透式”监管,及时发现和惩治环评文件质量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环评机构监管提高环评文件质量的相关建议和关于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从源头防控环评造假的相关建议十分宝贵。下一步,我们将结合重点工作推进落实。

  (一)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协同监管。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存量刑事案件查办。加强警示教育,曝光反面典型,同时充分发挥好正面典型引导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完善信用管理,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做到守信者“无事不扰”、失信者“处处受限”。压实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评审专家、技术评估单位、审批部门的全链条责任,强化属地监管,切实落实“双罚制”。研究推进对环评单位和人员从业异常行为智能识别、自动预警。完善智能复核系统,提升自动查重功能。研究推进环评单位水平评价,加强行业自律。

  (三)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目前已将环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环评单位编制、审核等关键岗位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水平和从业经历等内容纳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积极协调推进对环评单位实施备案管理。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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