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企业和社会普及‘绿色双碳’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集成式”定向支持
推动企业和社会普及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对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民营企业的绿色低碳转型,采取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筹划新时代民营经济人士培育赋能计划,拟邀请行业专家为民营企业及民营经济人士开展“双碳”领域政策解读,树立生态文明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提出提升中小企业绿色发展能力的一系列措施,优化环保评价和执法机制,推动节能低碳发展。组织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等,鼓励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服务。金融监管总局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落实《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等绿色金融政策,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会同相关部门推进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研究完善支持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举措。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积极做好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开展低碳减排的相关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大绿色宣传引导,强化绿色发展理念,提高企业和社会对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金融监管总局将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多样化、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二、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上线交易后,市场建设工作重心已从试点探索阶段转向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碳市场。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的相关要求,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稳步推进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统一管理规则、交易场所和监管机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也作出明确规定,不再新建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我部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为推动我国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金融监管总局将配合做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研究丰富与碳排放权挂钩的金融产品。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稳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丰富交易主体和交易品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碳市场建设。
三、关于大力培养绿色低碳相关人才,为企业发展积蓄力量
“双碳”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离不开人才的有力支撑。2022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制定印发了碳达峰碳中和专业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就面向碳达峰碳中和重大需求,明确了近期和中远期人才培养重点,分阶段、分步骤推进专业人才培养。教育部印发《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构建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2023年,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结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共举办134场培训活动,约1.16万人次参与培训,培训主体包括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点排放单位、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等。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专家库,及时解答参与主体遇到的各类技术和政策疑难问题688个。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以及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网上学习平台,不断加强“绿色双碳”人才队伍建设。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强碳市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面向各级领导干部、企业、技术服务机构等持续开展系统化、专业化培训。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开展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相关人才培养工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持续提高绿色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宽企业绿色人才培养渠道,强化能力建设。
四、关于参照“高新企业”评选流程和奖励政策,进行“绿色企业”考评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落实《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践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多措并举支持企业绿色低碳转型。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对4391家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支持113家服务机构为1863家中央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发布43家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动企业节能降碳。充分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有效引导金融机构扩大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支持,为企业绿色转型提供强有力支撑。加强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积极争取金融资源支持工业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金融机构开发“绿色工厂贷”等专门支持绿色制造的金融产品。2024年4月,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优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强化以信息披露为基础的约束机制,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发展等政策举措,推动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为美丽中国建设、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继续推进工业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树立绿色导向的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实现绿色化、低碳化高质量发展。金融监管总局将全力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引导银行保险机构优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绿色低碳领域,提升绿色金融专业能力和服务质效。
五、关于扩大碳中和实现力度,推广“零碳排放”
碳普惠通过市场机制对个人、企业等社会主体的低碳行为进行普惠性质激励,有利于提高公众意识,促进公众参与碳减排活动,推动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绿色低碳转型。我部支持各地方因地制宜开展碳普惠激励机制相关研究。2019年,我部发布《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明确“经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或者认可的碳普惠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可按照有关程序用于抵消大型活动温室气体排放量,对拓宽碳普惠机制减排量消纳起到积极作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工业企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使绿色发展成为新型工业化的普遍形态。截至目前,我国累计培育国家层面绿色工厂5095家、绿色工业园区371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605家以及绿色制造专业化服务机构500余家。累计遴选发布五批共451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绿色低碳产业链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1600家。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研究碳普惠制度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双碳”政策体系中的定位与作用,研究制定碳普惠体系建设、运行、管理相关规范,不断深化绿色低碳产品供给体系,鼓励金融机构适时开发与碳减排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碳普惠体系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