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明勇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化全国碳市场改革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建设全国碳市场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利用市场机制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你们的提案为我国推动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和吸纳。
一、关于夯实碳排放核算能力
碳排放统计核算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科学制定国家政策、评估考核工作进展、参与国际谈判履约等提供必要的数据依据。我国高度重视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于2022年4月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全国及省级地区、行业企业、重点产品碳排放统计核算以及编制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四方面重点任务,建立统一的工作要求和机制框架。
在监测技术方面,我部于2021年印发《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通过开展重点行业、城市、区域三个层面的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碳监测评估的技术方法体系,为温室气体统计核算提供监测数据支撑。2023年印发《深化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碳监测评估工作,提升减污降碳协同监测能力。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在城市和区域层面探索大气温室气体浓度监测,研究自上而下的碳排放量反演方法,为更加全面地提升城市碳源汇监测水平和碳排放管理支撑能力做好前期准备。
在核算核查制度方面,我部配合国家统计局持续完善能源活动和工业过程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自2013年以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先后发布了24个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并将其中11项指南转化为国家标准。我部连续多年在全国范围内对电力、钢铁、有色、化工、石化、建材、造纸、航空等8个行业7000余家企业组织开展了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组织修订发电、铝冶炼、水泥等相关重点排放行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及核查指南,针对发电行业碳排放关键参数开展月度信息化存证,实施“国家—省—市”三级联审,快速发现潜在问题并组织整改,结合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的大数据、区块链智能预警优势,及时纠正异常数据,将数据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奠定了扎实的数据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研究委员的意见建议,持续开展地方碳排放及碳强度测算,力争2024—2025年实现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技术规范全覆盖,组织修订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及核查指南,持续深化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在加快推进地方、行业、企业等层面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设的同时,严格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碳排放数据报送、核算和核查能力。
二、关于提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活跃度
我部坚持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从制度体系、基础设施、数据管理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积极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并从发电行业起步于2021年7月顺利启动上线交易。第二个履约周期(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257家。截至2024年6月底,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约4.6亿吨,累计成交额约268亿元。总体来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体系日趋完善,价格发现机制作用逐渐显现,活跃度持续提高,碳排放数据质量全面改善,碳排放管理能力明显提升,有力推动发电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研究委员提出的进一步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意见,持续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全面实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完善相关配套管理制度。二是加快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分阶段有序推进碳市场扩围工作。三是不断丰富市场要素。积极推动开展配额有偿分配,逐步丰富碳市场交易主体、交易产品,提升碳市场活跃度,充分发挥碳市场推动低成本降碳功能。
三、关于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当前,我国已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体系。碳排放核算核查技术指南、配额分配方法、注册登记及交易制度等由国家统一制定,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在全国统一的制度安排下开展工作,确保市场公平。此外,《条例》已对加快国家和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衔接作出了明确要求。《条例》施行后,不再新建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与相同温室气体种类和相同行业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排放权交易。目前,已建立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应当参照《条例》的规定健全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下一步,我部将落实《条例》有关规定,指导现有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实行总量控制、有偿分配、市场稳定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继续发挥好试点作用,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和运行提供宝贵经验。
四、关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为激励行业、企业更广泛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支持可再生能源、生态系统碳汇、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对减碳增汇有重要贡献的项目发展,我部持续推进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2024年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是指导特定领域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实施、审定和减排量核算、核查的主要依据,是明确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支持领域的重要文件。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各类社会主体应当按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方法学,自主自愿开发温室气体减排项目,项目减排效果按照方法学等核算核证后可以在市场出售并获取相应的减排贡献收益。
我部高度重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编制工作。2023年我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300余项,组织行业专家对提交的方法学建议进行多轮评估遴选,综合考虑我国绿色低碳技术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履约需求,择优选择社会期待高、减排机理清晰、数据质量有保障、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可以实现有效监管的领域起步,逐一组织进行修改完善,发布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等首批4项方法学,推动构建立足国内、对接国际的高质量方法学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扩大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支持领域,畅通方法学建议反映渠道,常态化开展方法学的评估遴选工作,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在对接国际通行规则的基础上,探索研究更多适合我国国情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成熟一个、发布一个,进一步扩大市场支持领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重要作用。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