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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883号(资源环境类215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4-07-29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4-07-29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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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海洋垃圾治理困境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海洋垃圾是人民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之一,存在治理链条长、治理基础弱、治理难度大的问题。诚如您所言,海洋塑料垃圾清理是破解海洋垃圾治理困境的重中之重,亟需针对海洋塑料垃圾分布广泛、移动性强、溯源难的特点,建立健全陆海统筹的治理模式。您提出的破解海洋垃圾治理困境的三点建议,对于进一步做深做实做细海洋塑料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一、关于陆海统筹推进塑料垃圾的源头治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塑料垃圾的全链条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从源头减塑、废塑料回收利用、塑料垃圾末端处置等全链条各环节部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会同生态环境部建立20余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塑料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机制,持续将塑料垃圾治理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建立工作台账并定期调度,压实部门责任,指导各省(区、市)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塑料垃圾的陆海统筹治理,2021年率先在秦皇岛湾等11个重点海湾开展专项清漂工作,探索完善海洋垃圾特别是海洋塑料垃圾的陆海统筹治理工作;按照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于2024年5月共同印发《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要求沿海地市压实属地治理责任、加强陆源垃圾收集和转运、强化海上垃圾防治,推动建设陆海统筹的海洋垃圾长效化治理体系。此外,生态环境部还将海洋垃圾治理纳入《美丽海湾建设基本要求》和《美丽海湾建设参考指标体系(试行)》,鼓励沿海地方结合美丽海湾建设推进海洋垃圾治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大力发展生物可降解材料,积极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减量,从源头上减少海洋塑料垃圾污染。一是加大减塑技术创新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加快非粮生物基材料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推动生物可降解材料的创新研发和推广应用。二是完善可降解塑料制品标准,组织制定发布行业标准《淀粉基塑料》(QB/T4012-2010),科学规范淀粉基塑料制品性能。三是持续推动塑料替代减量,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等文件,鼓励支持塑料产品替代,严格限制食品行业过度包装,推动塑料包装减量。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坚持系统观念,依据职责共同推动落实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陆海统筹实施《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做好建体系、陆上截、海上治、及时清、规范处、常态管等相关重点任务,并结合美丽海湾建设有关部署,“一湾一策”加强岸滩环境整治,陆海统筹治理海洋垃圾特别是海洋塑料垃圾。

  二、关于多元共治拓展塑料垃圾的循环利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采取有效措施倒逼塑料垃圾循环利用。一是持续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深入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2023年全国使用可循环快递包装的邮件快件超过10亿件。二是加强塑料替代产品能力建设,持续在外卖、快递、商场、超市等场景推广竹制品、生物降解塑料等。三是积极支持塑料高水平再生利用项目,2023年全国废塑料回收利用量约1900万吨。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海洋塑料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大力支持“蓝色循环”的推广应用和试点示范工作,在《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中,鼓励沿海地市借鉴“蓝色循环”等创新模式,多元共治实施海洋塑料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回收利用。二是与浙江省共同研究推动扩大“蓝色循环”海洋废塑料治理试点,截至目前,“蓝色循环”项目已从台州扩展至舟山、宁波等地,共有237家企业、1.02万艘船舶、6.18万人次参与其中,累计收集处理海洋废弃物1.09万吨,减少碳排放约2930吨,形成了海洋环境治理、资源循环利用、共同富裕融合发展的实践。

  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入实施《“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大力推动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提质增效。一是遴选发布5批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广应用废旧塑料的清洁增值再生技术开发等先进工艺。二是遴选培育60个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推动包括废塑料综合利用在内的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集聚化发展。三是实施《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累计培育116家符合规范条件的骨干企业,推动优势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依据职责继续推动“蓝色循环”模式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继续推深做实、拓展推广,持续助力海洋废塑料回收利用产业发展壮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依据职责加大技术创新推广力度,推广应用废塑料综合利用、可降解材料开发利用等先进技术工艺,积极培育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推动废塑料综合利用产业规范化发展。

  三、关于数字赋能开展塑料垃圾的监测监管

  生态环境部组织沿海地市在重点河口海湾布设海洋垃圾监测点,定期开展无人机航拍监测海漂垃圾,并在福建厦门、河北秦皇岛开展铁塔高清摄像头智能识别和监测海洋垃圾的试点工作。沿海地方也在数字赋能方面开展了不少探索实践,浙江依托“蓝色循环”建设数字化治理和智慧监管平台,并依托“遥感+AI”等手段高频监测海岸线,及时清理处置海洋垃圾;天津建立无人机巡检、人工清理、信息化统计“三位一体”的闭环治理机制,其中东疆保税港区建设了垃圾智能巡查平台并投入应用;山东采用无人机抵近观测的方式,每年对全海域3000余公里岸线进行两轮全线过滤,精准查找岸线岸滩垃圾和海域漂浮垃圾,形成问题清单并及时交办清理。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将依据职责加强海洋垃圾治理的数字赋能工作,积极支持浙江省等省份继续迭代升级现有的数字化治理和智慧监管平台,在部分省份率先形成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公共数据库,同时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船舶等手段,动态掌握海洋垃圾分布和入海通量,识别海洋垃圾来源和输运途径,定期通报监测评估结果。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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