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兆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澳门纳入国家自愿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提案”,由我部会同中央港澳办、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指导澳门探索建立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正在积极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针对发电等纳入市场管控的重点排放行业制定了排放设施层级的碳排放统计核算规则,并建立了企业相关数据的月度报告制度,提升了碳排放数据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推动我国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化、常态化发展。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完善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做好行业企业和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相关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各项要求,不断夯实基层碳排放数据报送、核算和核查能力。支持包括澳门在内的各地方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落实减排主体责任,更好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二、关于澳门探索建立碳市场规则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是推动全社会以最低成本实现最大减排效果的重大制度创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决策部署,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上线交易,目前覆盖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257家。截至2024年6月,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约4.6亿吨,累计成交额约268亿元。市场运行健康有序,交易价格稳中有升,促进企业减排温室气体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作用初步显现。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上线交易后,市场建设工作重心已从试点探索阶段转向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碳市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稳步推进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统一管理规则、交易场所和监管机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各地方不得新建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建设,稳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研究支持澳门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为推动我国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关于支持澳门参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和国际碳交易
为激励行业、企业更广泛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支持对减碳增汇有重要贡献的项目发展,生态环境部正在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各类社会主体可以按相关规定自主自愿开发温室气体减排项目,项目的减排效果经过科学方法量化核证后,可以通过市场出售获取相应的减排贡献收益。目前,我国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文件,确立了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总体思路、工作流程和市场参与主体各方权责,向市场参与主体提供全流程、全要素的规范指引。二是经过社会公开征集遴选,择优选择社会期待高、减排机理清晰、数据质量有保障、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可以实现有效监管的领域起步,发布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等首批4项方法学,推动林业碳汇、可再生能源领域发展。三是组织建设完成全国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2024年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
澳门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是中国与葡语国家之间沟通的重要桥梁。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研究支持澳门参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开展国际碳交易应在《巴黎协定》机制下,由国家统筹部署。支持澳门在国家统筹部署下,发挥自身独特优势,根据有关国际规则开展跨境碳交易相关研究。
四、关于建立国际化碳普惠机制
碳普惠对于提升全社会低碳意识,推动形成绿色低碳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具有积极意义。广东、北京、上海等多地陆续推出碳普惠制度相关文件,根据各地特点开展创新和有益尝试,建立了碳普惠体系,丰富和充实了碳减排市场机制。在消纳方面,部分地区的碳普惠机制减排量,除了将其转化为碳积分用于兑换优惠外,还在积极探索将其用于试点碳市场配额清缴抵销、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履行社会责任等。2019年,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规定,“经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或认可的碳普惠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可按照有关程序用以抵销大型活动温室气体排放量,对拓宽碳普惠机制减排量消纳起了积极推动作用。
生态环境部鼓励包括澳门在内的各地方共同研究推进碳普惠工作,加强碳普惠机制和标准互认等方面的研究和交流,共同提升公众主动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的积极性,促进碳普惠机制在实现我国双碳目标中发挥更大作用。
五、关于建设国际绿色能源认证中心
澳门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和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的重要窗口,在助推我国新能源技术和装备“走出去”方面具有优势。2023年7月,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明确建立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标准、制度和标识体系。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积极推进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相关工作,主要是研究明确认证的流程标准等,条件成熟后适时推动建立相关认证机构。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在推进绿色电力消费认证中,将统筹考虑推动横琴建设国际绿色能源认证中心有关工作,支持澳门通过“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等平台,加强国际绿色能源认证。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