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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332号建议的答复

2024-08-21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4-08-21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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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兴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PTFE废旧滤袋安全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PTFE滤袋在环境治理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部分废PTFE滤袋属于危险废物,加强废PTFE滤袋回收利用处置,对于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和促进循环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您提出的有关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

  近年来,我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强化废滤袋等过滤吸附介质废物源头管控,加强环境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收集难问题,严密防控环境风险。

  一、精准分类,强化源头减量

  一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废物列为危险废物,进一步明确废滤袋属性。二是实施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聚焦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产废行业,加快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减少污染物排放,进而从源头减少废滤袋的产生。三是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鼓励建设“无废园区”和“无废企业”典型模式,推动固体废物在地区内、园区内、厂区内的协同循环利用,提高废滤袋等废物就地资源化效率。

  二、加强监管,防控环境风险

  一是持续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督促产生废滤袋的危险废物相关单位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相关法律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推动废滤袋从产生到利用处置环境管理全程可控。二是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针对废滤袋“分布散、产量小、收集难”等实际情况,自2022年,我部积极推动各地探索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布局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超过1000家,收集服务对象超26万家小微企业,试点单位累计收集危险废物超160万吨,有效打通废滤袋收集“最后一公里”。三是推动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贯彻落实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改革实施方案》),指导推动地方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保障危险废物妥善利用处置。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固废法》《改革实施方案》等要求,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等管理要求,推进废滤袋等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二是强化废滤袋相关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鼓励优先进行综合利用,推动提升废滤袋再生利用效能,防控环境风险;三是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持研究开发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生产工艺设备,总结推广一批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无废生产”典型模式。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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