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淑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区丹江流域锑等重金属污染治理支持力度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区水质安全保障工作,多次强调要抓好该区域污染防治与绿色发展。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强化工作部署,加大技术和资金支持,积极指导帮扶陕西省实施丹江流域锑等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
一、强化工作部署,明确锑污染治理任务要求
2022年3月,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将锑列为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将锑矿采选和锑冶炼行业纳入重金属污染防控的重点行业。2023年3月,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在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污染排查整治,加强锑矿、硫铁矿区污染治理。
2022年11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审议通过,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0年)》,全面摸排锑等涉金属矿废渣、矿硐等分布与污染状况,明确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清单,分区域、分层级、分阶段开展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商洛市制定《商洛市贯彻落实省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0年)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涉锑等金属矿区综合整治。
二、坚持多措并举,统筹推进锑污染治理和监测预警
我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地方加强锑污染联防联控和监测预警工作。一是将丹江口水库纳入全国“新三湖”(白洋淀、洱海、丹江口),系统部署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和高质量发展。二是发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对包括锑等重金属污染在内的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作出安排。三是指导支持陕西省强化锑等重金属污染应急处置和常态化监测预警,扎实开展溯源排查及清理整治,推进源头治理。四是选取商洛市荆紫关等9个国控断面增加锑指标常规监测和管控,精准科学防控锑污染风险。
三、加大资金支持,多渠道加强治理工作经费保障
中央财政通过多项资金渠道支持陕西省开展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污染治理工作。2023年共安排陕西省土壤和水污染防治资金18.4亿元,支持涉重金属废弃矿渣治理、流域地表水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引导作用,“十四五”累计安排60亿元支持水源区实施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水环境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土保持等项目,对老君河等受锑污染影响的河流开展底泥清淤和环境整治。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丹江流域锑等重金属污染问题是长期历史形成的,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治理难度大。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从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陕西省进一步加强丹江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一是推动陕西省落实《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等有关工作任务,推进涉重金属企业生产工艺升级改造,加大历史遗留污染治理力度,促进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二是指导陕西省充分利用汉江丹江流域历史遗留固废排查等工作成果,对商洛等重点涉锑区域深入开展污染溯源调查,组织技术团队加强科技攻关,分区域、分阶段推进锑等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工作。三是根据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有关规定,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指导地方开展锑污染治理项目论证,做好项目储备和资金分配工作,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历史遗留锑矿渣污染治理项目,推动丹江等主要入库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