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四川探索试点碳足迹管理先行先试建设动力电池产业绿色零碳示范区的建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一、碳足迹相关工作进展
开展碳足迹相关工作,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应对国际涉碳贸易政策具有重要意义。我部按照国务院关于碳足迹工作的分工任务和工作部署,牵头开展碳足迹各项工作,于6月初联合14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夯实制度基础、构建工作格局、推动国际互信、加强能力建设等方面加强碳足迹管理体系构建,并将动力电池列入重点产品清单,围绕产品内外部发展形势需要,组建外部专家团队持续调研海外涉碳贸易政策对我国重点行业发展的冲击影响,积极研提应对策略。
目前,我部正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出台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对标国际通行标准ISO 14067,制定的《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已于2024年5月7日经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组织行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制定讨论对话,并对照碳足迹核算通则要求,针对动力电池等重点外贸产品组织编制了考虑国际要求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文本,拟于近期征求专家意见并加快推动发布。在因子数据方面,我部联合国家统计局于2024年4月发布了2021年全国、区域和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等数据,正加快国家层面的电力碳足迹碳排放因子研究。鼓励行业协会、企业报送并公开细分行业产品碳足迹数据,初步构建了覆盖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链的碳排放因子实景场地数据库。
二、零碳园区相关工作进展
自2013年以来,我国关于组织开展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先后批复了51个低碳工业园区。其中,四川省达州经济开发区被纳入了第一批低碳工业园区试点。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依据《实施方案》相关部署,我部鼓励地方试点和政策创新,鼓励有条件的省市基于自身实际开展产品碳足迹试点,探索政策支持工具创新。下一步,我部将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优秀地区工作的跟踪指导,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
感谢你代表团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