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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491号建议的答复

2024-07-28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4-07-28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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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书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晋中市实施‘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水利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国务院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山西省及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推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近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综合治理。2022年以来,我部联合水利部等部门先后出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实施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城镇环境治理设施补短板、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五大攻坚行动;印发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汾河、沁河等纳入黄河流域重要水体,安排部署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重点任务,指导地方加大污染治理和保护修复力度。水利部组织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印发《加快推进母亲河复苏行动实施方案(2024)》,将汾河作为重点河流,以全线贯通为目标,推动汾河水生态保护修复。

  二是加强资金支持。财政部持续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2023年安排山西省各项转移支付资金2588.47亿元。其中,下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4.66亿元,较上年增长12.9%,支持增强生态保护及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下达水污染防治资金11.72亿元,较上年增长8.1%,支持开展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工作;下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8.34亿元,支持山西统筹做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长治久安等工作。上述资金大多切块下达到省,由省级财政统筹支持晋中市符合条件的项目。2021年以来,水利部累计安排晋中市水土保持中央资金8175万元,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坡耕地综合整治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8.7平方公里,改善了当地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有力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是开展试点示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决策部署,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出台《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部署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再生水利用配置等试点工作。生态环境部以黄河流域等缺水地区为重点,选取全国38个城市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包括山西省3个城市,指导试点城市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在区域层面统筹再生水生产、调配、利用各环节,推动形成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循环利用有机结合的治理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水利部联合有关部门选定全国78个城市开展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包括山西省3个城市,2023年试点正式实施以来,水利部、财政部向山西省下达节水补助资金2834万元,重点用于支持缺水地区、水环境敏感地区、水生态脆弱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建设。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指导地方落实好已出台规划政策,围绕“十四五”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支持方向积极谋划和实施项目,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不断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确保“一泓清水入黄河”。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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