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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798号(工交邮电类693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4-07-01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4-07-01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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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清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电—碳市场协同联动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提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分别办理。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绿电绿证交易和碳市场协同联动的建议

  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是推动全社会以最低成本实现最大减排效果的重大制度创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决策部署,2018年以来,我部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探索和前期工作基础上,从制度体系、基础设施、数据管理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各项工作,并于2021年7月顺利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目前覆盖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257家。截至2024年5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约4.6亿吨,累计成交额约264亿元。市场运行健康有序,交易价格稳中有升,促进企业减排温室气体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作用初步显现。2024年5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效实施,以法规形式进一步确立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为激励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支持对减碳增汇有重要贡献的项目发展,2024年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强调自愿减排量的“额外性”,即项目实施带来的减排量相对于不实施项目的“基准线”是额外的,在没有额外支持情况下,单靠项目自身难以克服具体财务效益指标、融资渠道、技术风险、市场普及和资源条件方面的障碍因素。绿电绿证机制则强调将可再生能源电力零排放的环境属性权证化,其中绿证机制强调对可再生能源的“全覆盖”,即核发范围包括所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现对可再生能源电量绿证核发全覆盖。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和绿电绿证在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虽有交叉但各有侧重,可以形成政策合力为市场主体提供丰富选择。

  下一步,我部将坚持全国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扎实做好全国碳市场各项工作,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丰富交易主体和交易产品,适时开展配额有偿分配,充分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功能,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们将就在全国碳市场与绿电绿证交易制度的协同开展深入研究,在更好支持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研究解决方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重要作用。

  二、关于构建兼容不同类型产品的绿色低碳认证体系的建议

  2024年5月22日,生态环境部联合14部门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碳足迹管理工作目标和实现路径,强化任务分工和政策协同,从夯实制度基础、构建工作格局、推动国际互信、加强能力建设四个方面提出22项重点任务,分工涉及19个部门,动员地方政府、协会、企业等各方参与,编绘了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的“任务书”和“施工图”。

  《实施方案》明确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产品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明确适用范围、标识式样、认证流程、管理要求,规范产品碳足迹专业服务要求,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和认证机构,推动国际衔接互认。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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