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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910号(资源环境类276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4-07-27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4-07-27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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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百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蓝天保卫战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战场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国务院先后部署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我部会同各部门、各地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细颗粒物(PM2.5)浓度大幅降低,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显著提高。诚如您所言,《行动计划》正式发布后,相关配套政策标准陆续出台,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对落实《行动计划》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坚持精准、科学、依法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关于坚持精准治污,以政策激活行业企业内生动力,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我部会同相关部门不断优化政策供给,以完善的综合政策为支撑,提升系统治理效能。一是以激励政策引领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制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等政策文件,推动加快淘汰污染排放大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鼓励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及推广,加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有效供给,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此外,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一系列法规文件,地方人大配套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较为完备的法规制度保障。二是实施差异化精准管控。2019年以来,我部出台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措施,将装备水平、能源类型等纳入绩效分级指标体系。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企业可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充分考虑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等有关需求,尽量减轻对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三是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过去10年来,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连年增长,累计下达近2500亿元,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不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升级换代。进一步加大相关领域的信贷融资支持力度,推广绿色金融,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人民银行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搭建国家产融合作平台,“工业绿色发展”和“石化化工老旧装置技改”专区入库相关企业4387家,助企融资近1200亿元。财政部出台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绿色发展提供支持。发挥价格约束激励作用,实施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和超低排放电价政策,有力推动企业自主减排。四是建立排污交易、信用评价制度。2014年以来,由财政部牵头,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共同指导各地开展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全国共28个省份在全域或省内重点区域尝试开展试点,其中16个省份开展了实质性交易,排污权交易总金额超过300亿元。此外,我部积极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研究制定完善环保信用评价的政策措施,推动地方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并实施“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和激励措施。

  二、关于坚持科学治污,不断健全污染物排放标准评估方法,指导企业更好执行标准

  我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污染排放标准180多项,地方部门联合发布470多项,基本建成了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涵盖环境质量、污染排放、环境监测、环境基础和环境管理等标准规范,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撑。在健全污染物排放标准评估方法方面,一是开展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的评估。我部已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近50项,其中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行业3项评估为刚发布的《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3项标准修改单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二是开展行业污染治理技术评估调查。近年来,我部持续开展行业污染治理技术评估调查,大力推动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体系建设,发布《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导则》,指导与规范指南编制。发布火电、造纸、建材、印刷等21项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有效支撑相关行业标准制定发布。三是充分听取企业公众意见。标准制定过程中,通过现场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书面征求、社会公开征求等方式,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公众意见。

  三、关于坚持依法治污,提高环保行政执法质量,推动差异化执法落地

  近年来,我部持续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工作效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开展监督帮扶,推动企业提升治污能力。聚焦企业治污短板弱项,既帮助发现问题,传导监督压力,切实解决问题;也组织开展帮扶指导,推动地方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帮助企业解决治污难题。2023—2024年共检查企业5.8万家,发现问题企业3.4万家,发现涉气环境问题8.72万个;已整改销号8.70万个,完成率为99.8%。二是坚持科技赋能,精准高效发现环境问题。集成卫星遥感、质量监测网络、污染源自动监测、用电监控等数据信息,开发污染溯源等问题线索识别模型,形成线索识别技术规范,持续提升问题识别精准性。针对重点行业企业、高值区、“冒泡”站点、自动监测超标异常、重污染应急、面源管控等六大应用场景,优化筛选任务线索,为监督帮扶提供有力支撑。指导督促各地配齐配强执法装备,截至2023年底,全国累计配备执法装备约50万台(套),同比提高近四倍。三是强化正面引导,帮扶企业自觉规范守法。先后印发《关于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支持将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通过持续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23年,全国各地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5.2万家,同比增加约6700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正面清单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数量同比下降20%,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四是突出包容审慎,用好行政执法自由裁量。2021年,印发《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对适用自由裁量权的事项进行修订补充完善。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明确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的情形。持续推行审慎包容差异化执法,指导各地制定生态环境领域的轻微违法免罚清单给予违法企业适度的容错改正空间,营造良好的守法氛围。2023年,全国共实施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1.16万件,免罚金额14.12亿元。修订出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修订发布《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推进执法人员强化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树立新时代执法队伍新形象。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全面落实《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要求,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突出抓好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和区域联防联控,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共赢。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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