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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563号(工交邮电类362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4-07-27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4-07-27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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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数据与政策协同提升机动车排放治理效能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以机动车为代表的移动源污染显得更加突出。2022年环境统计结果显示,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分别为526.7万吨、191.2万吨,占比分别达到59%和34%。近年来,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积极推进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在移动源污染治理的数据与政策协同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推进数据共享和应用。为推动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提升政务数据共享水平,我部按照《国务院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要求,积极完成移动源超标违法、机动车遥感监测、机动车定期检验等数据的定期共享,扎实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合理利用。交通运输部完善交通运输数据共享机制,印发《关于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交通运输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交通运输数据资源交换与共享系列行业标准,建设交通运输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信息系统,通过“总对总”共享共用机制,实现交通运输数据的跨部门实时协同共享。截至2023年底,交通运输部共发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资源目录8226项(含“两客一危”、重型普货车辆轨迹信息资源)。2023年全年累计提供“两客一危”、重型普货车辆轨迹信息共享交换服务3500余万批次。

  二是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持续推进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替代,我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组织实施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试点,提出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力争达到80%。截至2023年底,推广新能源城市公交车55.7万辆,新能源巡游出租车41.7万辆,推动77个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创建城市新增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32万辆,保有量超过53万辆。我部着力推动重点行业新能源重卡替代,以环保绩效创A和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清洁运输为切入点,构建新能源重卡应用场景。2024年上半年,新能源重卡累计销售2.77万辆,同比增长141%,超过了2022年全年销量。公安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落实新能源汽车差异化交通管理政策,对新能源小客车不限行,对新能源货车实行差别化通行管理,放宽通行时间,扩大通行范围,提供通行便利。

  三是推进大数据移动源监管体系构建。我部对39个重点行业企业和矿山、港口等重点用车单位加强管理,指导全国共2.3万家环保绩效A、B级企业安装门禁监控系统。严格实施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全国1.5万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数据传输,全国建成机动车固定遥测监测设备和黑烟抓拍设备超过3000套、移动式遥测监测设备400套,对黑烟车进行强化监管。国六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平台建设试运行,接入车辆超过300万辆,机动车环保高科技自动化监管平台和大数据监管逐步发挥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数据共享和应用。我部积极会同公安部和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机动车全流程登记与环保信息协同共享的可行性。交通运输部将深化交通运输数据共享开放与应用,不断提高交通运输数字化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二是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我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和高排放老旧车辆淘汰更新。公安部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继续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新能源汽车差异化便利政策,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便利实惠,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三是持续强化移动源监管。充分利用“天地车人”一体化移动源监管体系,用科技手段助力移动源监管工作效能提升。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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