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骏等三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洪湖流域综合治理纳入国家战略 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的提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分别办理。经认真研究,结合我部职责答复如下:
洪湖是湖北省第一大淡水湖泊,是江汉平原重要调蓄湖泊和生态屏障,是长江中下游最具代表性的湖泊湿地和生物多样性区域之一。近年来,洪湖水环境质量下降和水生态功能退化,其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迫在眉睫。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洪湖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建议针对性强,我部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
我部高度重视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3年3月,经国务院同意,我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洪湖纳入长江流域重要保护水体,安排部署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湖泊富营养化控制等重点任务,推动解决洪湖面临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023年6月,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印发《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确定了包括洪湖在内的50个考核水体,开展水生生物、水生境、水环境和水资源等四大类指标监测评价,引导地方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近年来,经国务院批准,我部配合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先后组织实施了52个山水工程试点,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其中,湖北长江荆江段及洪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已纳入支持范围,累计投入中央财政资金20亿元。配合财政部持续加大中央财政对湖北省的支持力度,“十四五”以来,累计下达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资金59亿元,支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上述资金切块下达到省级,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截至2024年5月底,湖北省已安排荆州市水污染防治资金3.9亿元,支持实施洪湖流域杨柴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四湖总干渠流域七一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长湖入湖支流马湖渠河口生态修复工程等10余个重点工程项目。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大对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指导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聚焦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积极谋划和实施项目,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配合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指导洪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推动典型湿地生态系统生态质量评价工作,组织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态环境成效评估,维护和提升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