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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020号(资源环境类001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4-06-29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4-06-29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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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懿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通过加大国内废旧机电设备拆解,强化关键原材料回收的提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分别办理。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一、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
  近年来,我国废旧资源循环利用体系逐步完善,回收规模稳步提升,废旧资源已经成为我国工业生产的重要原材料,对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我国再生资源回收总量约3.71亿吨,较2012年增长2.11亿吨。2024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引导行业规范发展,依法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
  二、开展废旧机电设备环境污染专项检查
  一是依法查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铅蓄电池等重点品类非法拆解环境污染问题。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非法拆解整治行动。2023年,我部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非法拆解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摸排建立各省(区、市)废电器回收处理环境整治清单,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拆解五类废电器的、粗暴拆解造成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的、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将各省(区、市)废电器环境整治清单纳入日常环境执法统筹开展,同时坚持精准帮扶,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自2011年以来,通过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共引导正规企业规范回收处理超过7亿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强化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管理。我部发布《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进一步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处理,明确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等危险废物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同时,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关注报废机动车拆解突出环境问题。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机动车拆解行业监管缺失,环境污染严重;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海南省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污染严重,全省仅1家企业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回收拆解能力严重短缺,非法回收拆解点普遍存在污染问题。遏制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我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开展“两打”专项行动。截至6月15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已查处涉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案件(含非法拆解)20件,有力遏制涉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集中开展违法拆解废弃设备及消费品污染环境专项整治。为贯彻落实《行动方案》,我部结合工作职能研究制定《规范废弃设备及消费品回收利用处理环境监管工作方案》,2024年6月至12月将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违法拆解废弃设备及消费品污染环境专项整治,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针对废电器、报废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废蓄电池、电动汽车废动力电池、废光伏组件、废风机叶片等六类废弃设备及消费品拆解处理活动的环境污染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拆解污染环境行为,推动专项整治纳入本地区贯彻落实《行动方案》总体安排予以统筹实施,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推进废旧资源行业发展。一是持续落实《意见》和《行动方案》有关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完善废旧设备回收循环利用体系。二是持续加强有关行业污染防控和环境监管,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源头管控和规范处理。三是加强工作协同,持续打击非法拆解处理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铅蓄电池等重要品类污染环境行为,推动相关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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