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城镇污水治理市场化改革试点,推动共抓长江大保护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推进长江经济带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是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方法
为支持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国家已出台相关政策,包括《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等,明确向排放污水、废水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征收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要求各地逐步提高和完善收费标准,尽快将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至补偿规定成本的水平。此外,各地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向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倾斜。
二、关于推动价格机制改革
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鼓励长江经济带11省市结合推进厂网一体化污水处理运营模式,开展收费模式改革试点,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提高污水收集管网运行效率。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水处理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地要结合推进厂网一体化污水处理运营模式,进一步创新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将污水管网运行维护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同时鼓励长江经济带省市先行先试,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污水收集管网运行效率。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对长江经济带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提出目标任务和支持政策,要求加快补齐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推进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推广实施“厂—网”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系统性和完整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明晰责权和费用分担机制的基础上,将排水管网养护工作延伸到居民社区内部。
三、关于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2022年,中央基建投资安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有关资金超过411亿元,积极支持污染治理和节能降碳、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生态保护支撑体系建设等。“十四五”规划将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纳入102项重大工程,各地将符合要求项目上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国家发展改革委定期调度项目进展,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动项目实施。同时,为补齐污水管网突出短板,提高长江经济带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率,中央预算内资金对长江经济带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2022年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范围。为积极引导金融资金参与污水管网建设,2022年,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建立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将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建设改造等水生态环境保护类项目纳入储备库支持范围。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将积极推进相关政策规划落实落地,支持长江经济带省市探索将污水管网运行维护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中央预算内投资将对长江经济带符合条件的污水收集处理项目予以积极支持,继续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适时开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前期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健全促进绿色发展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行业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