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质安全保障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水利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丹江口库区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是缓解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局面的特大型水利基础设施,推进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质安全保障,对我国战略性水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委员们结合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的水质现状及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加强法治建设、强化项目资金保障和科技支撑等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对加快推进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质安全保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关于加强水库管理法治建设
近年来,国家层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南水北调工程供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消落区管理、水质水量监测等作出规定。湖北、河南分别制定了《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陕西安康市、汉中市实施了《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这些法律法规为依法治水管水奠定了很好的基础。水利部等部门将总结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多年运行实践经验,适应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要求,与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修编等工作有机衔接,通过修订《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水库管理法治建设。与此同时,各部门、各地方应结合自身实际,配套出台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以及政策文件,推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落实落地。
二、关于加强库区管理协调机制建设
一是建立跨省联防联治工作机制。2020年,我部会同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预防和应对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目前,丹江口库区周边的湖北十堰、河南南阳、陕西商洛三市已相互签订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丹江口库区53条入库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均已编制完成。2021年,我部组织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会同湖北省、河南省、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十堰市、南阳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人民政府建立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水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水源区生态环境形势会商,推动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等工作。
二是强化水环境监督管理。我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已发现入河排污口4000余个,指导相关地区有序开展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先后发布《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尾矿库环境监管分类分级技术规程(试行)》,组织地方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全面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了一批环境风险隐患。指导协助陕西省开展白河县硫铁矿区污染治理,部分河段磺水基本消除。
三是提高水质监测预警能力。丹江口水库运行管理单位建设了丹江口库区水质监测站网,定期对库内及入库支流32个断面(库区16个,入库支流16个)开展水体、水生生物、沉积物等介质中污染物的监测工作。我部在水源区设置监测断面75个,按月开展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和汛期污染强度监测分析。印发《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指导地方开展重要河湖水生态监测。制修订《重点湖库水华预警工作机制》,将丹江口水库纳入监管范围,强化监测预警和督导帮扶。
三、关于强化项目支持和资金保障
一是编制出台规划政策。经国务院同意,2021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对“十四五”期间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作出具体安排。出台《“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对包含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在内的重要河流湖库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和流域高质量发展提出任务举措。2023年,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等重点任务。
二是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河南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湖北省神定河列入第二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试点范围,构建跨市联动、全流域覆盖的协同治理模式,一体化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治理,探索生态价值有效转化模式。
三是安排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十四五”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累计安排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7.05亿元,用于支持保障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质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22年,水利部安排水利发展资金1.8亿元,支持湖北省通过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水源涵养能力。中央财政优先将水源区相关市县全部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逐步增加转移支付规模,支持地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2023年下达河南33.21亿元,同比增加3.1亿元;下达湖北64.36亿元,同比增加4.98亿元。
四、关于加强水源区水质安全保障科学研究
“十四五”期间,科技部启动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专项,部署开展长江黄河流域典型支流水环境、水质、水生态等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撑流域水安全保障与治理能力提升。围绕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环境治理、水资源调控,部署开展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水生态系统完整性退化与修复、水生态系统评价关键技术与应用、长距离调水工程水质安全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冬季输水能力提升等关键技术装备研发。生态环境部组织实施第二期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部署立项“长江流域水生态完整性评估与推广应用”“长江水生态考核支撑关键技术研究”“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绿色低碳关键技术筛选与实证”等项目,在丹江口库区十堰市等地开展驻点跟踪帮扶工作。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部门,督促指导地方落实好已出台规划政策,继续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水污染防治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等工程项目建设。深入组织实施“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专项,加强相关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科研成果的评估问效。加大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技术指导帮扶,确保“一库碧水永续北送”。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