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示范区,引领青藏高原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出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我部始终将筑牢青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和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动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一是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导出台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围绕蓝天、碧水、净土目标强化攻坚举措,取得积极成效。2022年,青海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4%,PM2.5浓度19.7微克/立方米,地表水考核断面I-III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二是支持青海省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约29.64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陆域面积41.04%,建立可可西里等自然保护区11个,约占全省陆域面积的30.1%。扎实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在设立三江源国家公园基础上,祁连山、青海湖、昆仑山已被纳入国家公园候选区。三是推动青海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启动实施三江源、祁连山等一批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态服务功能和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四是指导青海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等8个地区被我部命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等4个地区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良好生态环境已经成为青海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具有青海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正在逐步形成。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支持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支持青海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指导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统筹推进青藏高原地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3年7月11日